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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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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13 |
名 称: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党政主角定位,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会前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坚持自觉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情况和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的行为。同时积极抓好内部监督,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纵深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权责清单规范管理。对市生态环境局103项事项的权力责任清单进行梳理,及时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并及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
2.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开展环境信用评价257家次,对信用等级低的83家次企业从严审查行政许可事项,倒逼企业守信经营;广泛公开环境信用信息,先后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603条,认真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正面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对符合准入条件的3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有序开展非现场监管,对正面清单外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234家次,检查结果及时在银川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
3.扎实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磋商程序、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内容,为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奠定基础,2022年共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件,其中,昊盛达农牧有限公司擅自排放养殖废水损害赔偿案件代表自治区参加生态环境部十大典型磋商案例评选。
4.深入推进排污权改革工作。圆满完成排污权改革阶段性目标,自2021年11月29日,全区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第一单”落地银川后,银川市逐步实现交易污染因子、交易区域、行业类型“三个全覆盖”,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指标由政府无偿划拨到市场公开交易的历史性转变。加强排污权抵押融资政策宣传,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开发排污权融资产品,积极盘活排污权无形资产,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5.扎实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工作。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注册登记、交易系统开户、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绑定激活等工作,动态掌握火电行业企业交易意愿,加快推动全市10家发电行业企业(含自备电)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交易。2022年全市碳排放权配额(CEA)共成交15笔,累计成交量220.04万吨,累计成交额9304.5万元。其中,卖出14笔219.49万吨,成交9281.38万元;买入1笔0.55万吨,成交23.12万元。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36项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疑难处罚案件等事项,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流程与会签审核,确保各环节严谨、科学、规范。
2.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宁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法律顾问列席局务会议,审议涉法议题。建立法律顾问审核机制,各类经济合同、行政处罚案件等,均由法律顾问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团法律智库作用,进一步提升行政管理领域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3.探索温度执法新机制。不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执法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监控数据稳定达标,污染治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及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企业,采取非现场监管措施。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23种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经教育及时整改到位的不予行政处罚,积极解民忧、纾企困、送政策、送服务,全面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4.构建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与市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组建“生态110办公室”,积极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优化生态安全保障,先后对黄河流域银川段生态环境联合巡查执法28次,检查黄河流域重点区域100余处,制止非法捕捞30余次。
5.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以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与成效,引导全民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组织编制《涉气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涉水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和《涉固废企业常见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应当知道的十个要点》等普法资料,积极开展“送法入企”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指导,先后差异化监管指导帮扶28次,发现问题3个,均责令限期整改。
(四)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
1.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制定《银川市2022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不断加强差异化执法监管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记录内容、记录载体、归档保存、监督保障等方面完善制度规则,使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印发《银川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辖区非煤矿山(含砂石料厂、石料加工厂)企业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累计检查企业5900余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6件,罚款金额约273.5万元,收缴入库罚款金额共计440万元。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履约周期内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案被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评选为全区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持证上岗制度。以提升执法技能、加强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实战、实用、实效”为主线,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银川市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竞赛,通过全员大练兵、层层大比武,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提升执法人员岗位技能,树立爱岗敬业、勤学苦练、比学赶超、岗位成才的导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效能。
3.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办结率100%。开设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建立网评员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共同关注网络舆情,传递社会正能量,局网站累计发布1.2万余篇信息,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积极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履行举证、答辩、出庭、辩论等法定义务,配合法院查明案情,做到应诉有节、出庭有声,促进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落实庭审观摩制度,通过现场旁听银川铁路法院、银川中院庭审的方式,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坚持以民为本,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载体,实行信访工作“集中受理、专人办理、快速处理、提前介入”全链条化解流程,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执法人员坚持“快”字为先,收到信访受理案件后,一方面,迅速反应,积极部署,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矛盾化解到位。另一方面,包案到人,化解矛盾,坚持不结案不脱钩原则,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妥善化解环境信访问题,对一些重大疑难信访,领导挂帅,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持信访案件闭环管理,及时交办,正面回应诉求,跟踪督办到底,妥善化解矛盾,市生态环境局5条投诉渠道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共6483件,查处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85%以上。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年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一是新技术、新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业务水平与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等。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到依法治污全过程和各方面。健全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会前学法制度,积极组织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对部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察测试,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和工作人员旁听等制度,推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守住黄河流域环境质量改善底线,以全面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各项执法行动,全力抓好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不断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能力,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铁拳治污、铁规执法,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示范市建设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三)实施法治环保工程
坚持运用法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广泛开展立法实践调研,做好《银川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在全市重点排污单位中开展“环企精准云普法”工作,并逐步推广至全市排污许可发证企业。精心谋划企业生态环境法律服务日活动,编制个性化服务“口袋书”,划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红线,在帮扶执法中开展引导服务,指导企业建章制、练内功、强筋骨,积极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四)强化智慧监管能力建设
建“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依托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政务云资源,统筹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各部门业务数据和外部单位关联数据,形成大范围、多层次、多结构海量大数据资源库。通过智能化分析手段,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监管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民化的目标,为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五)积极践行环境领域新制度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鉴定评估机构选定程序等八项配套制度,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企业培训指导,促进企业信息依法规范公开。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完善市场运行规则,强化“谁排污谁付费、谁减排谁受益”机制,从根本上巩固治污成果、从源头上推动污染减排,从战略上扩大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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