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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7463F/2023-0028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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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
名 称: | 关于公开征集银川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的通知 |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在我市环境管理决策、环境污染治理、环保科研中的作用,进一步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的专家,打造“智库型”专家库,决定公开征集环境保护方面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从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中征集专家,专业领域范围包括环境规划、环境科技、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农村污染防治、环境执法、排污许可等。
二、征集时间
2023年11月17日—11月24日
三、专家作用
(一)参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核查;
(二)为生态环境领域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参加课题、规划、方案、调查评估报告等的评审论证;
(四)提供环境执法、环境信息化监管、环评“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环境监测(含在线监测设施及自行监测)等现场核查的技术支持;
(五)提供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技术咨询。
四、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政治素质和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二)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评价标准和技术、行业发展方向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
(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法律纪律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严重违法违纪或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五、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的方式,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申请入库专家填写《银川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或扫描件打包发指定邮箱;
2.单位推荐为提高专家库质量,对个人未提出申请,但符合核心专家条件或在某一领域具有外界认可专业技能的专家,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等提出,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发函邀请入库;
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受理专家申请入库资料,并会同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审核筛选,初步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4.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并将名单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批准入库,并将专家库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六、专家管理
(一)市生态环境局及其下属单位开展项目评审、论证、核查、咨询等工作,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专家应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按规定标准获得相应费用。
(二)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已入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定期查看评审专家评价记录,及时调整不适宜继续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
七、注意事项
(一)市、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动高校及科研院所、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机构、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充实我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队伍。
(二)属单位统一申报的,个人无须填写“发表论文和专著情况”,统一在汇总表盖章即可(附件2)。
附件:1.银川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2.银川市生态环境技术领域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联 系 人: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曹婧、李燕娜
联系电话:8679805
联系地址: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404办公室
电子邮箱:ychbjzg@163.com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