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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MB1727463F/2024-00095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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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支部,各科室、各分局、局属各属单位:
《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强首府战略的发力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突破之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努力推进“五八强首府战略”和坚决实现“九九攻坚突破”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盯各项约束性指标,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生态强市,着力在生态建设上示范引领。
一、全面推进美丽银川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部署 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建设美丽银川的实施意见》、《银川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保障机制》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银川。2024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率、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考核目标任务;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进一步巩固改善。地表水断面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考核要求,城市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重要江河湖泊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国家下达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地下水环境考核点位稳定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
二、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启动银川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扎实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全流程深度治理。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应登尽登,完成信息卡、环保号牌的喷涂发放工作。加快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完成计划区域散煤治理改造任务,实施北塔四六队等区域散煤治理。对河东机场7台72蒸吨燃煤锅炉、贺兰昊阳供热站等实施“煤改气”。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周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善巩固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成效。推进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排查整治失效低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提级扩面”行动,配合自治区开展银川都市圈复合污染协同控制研究,推动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油烟及恶臭扰民问题解决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许可管理,开展并完成“宁静小区”创建。
三、高标准打好碧水保卫战。紧盯国控、区控23个考核断面,落实落细全区重点排水沟排查整治方案措施,持续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加强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排放综合管控,严厉打击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鸣翠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按期开工,加强对北部再生水生态利用等项目的谋划指导,推动贺兰县开展三二支沟和第三排水沟水体达标行动,针对沿线水产养殖,加快建设“三池两坝”,确保排水沟水质稳中向好。对市控断面重新优化并纳入考核,特别是对自治区河长办通报银川市的5个市控断面,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压实责任,加强管控,确保达标。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推动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确保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四、高标准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完成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实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实施银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西夏区镇北堡水厂水源地地下水挥发酚超标问题溯源。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站有效运行达标排放、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专项排查整治,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回头看”,确保动态清零。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倾倒、乱堆乱放行为。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持续推动“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核查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整改修复问题点位。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协同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等持续提高,创建“无废细胞”50个。
五、扎实推动改革及试点建设。深入推进排污权改革,引导企业可交易排污权积极投放市场,指导企业开展跨市交易,促进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全面推进VOCs有偿交易使用试点工作,开展确权核算,规范交易流程,尽快实现VOCs排污权入市交易。深化碳排放权改革,加强对11家纳入全国碳排放市场的火电企业监管力度,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我市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核查,为进入全国碳排放市场履约交易做好准备。加快碳普惠试点建设,推动全区首笔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落地,出台《银川市大型活动及会议碳中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业务培训、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核查会、联席调度会,力争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在数量、质量、种类上取得突破。加快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实施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等项目,完成银川市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片区河湖生态再生水利用等项目,再生水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50%以上。探索城市适应气候变化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积极推进银川市葡萄酒产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建设,促进葡萄酒行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加强和生态环境部、区厅对接,精心筹办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和第三届主题宣传实践月活动,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取白芨滩自然保护区成功申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六、从严整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紧盯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导向方向,开展前期督查检查和自查,统筹抓好中央、自治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等问题整改,紧抓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需在2024年年底前整改完成的2项、需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的6项、长期坚持立行立改的2项以及自治区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剩余25项问题、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剩余3项问题,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测等数智化监管方式,用好警示曝光、群众信访、“四防”督查等手段,及时查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七、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实施。坚持项目引领,聚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土壤源头保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方面,对标中央和自治区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系统谋划生态环境领域项目,力争动态储备项目50个以上,计划总投资80亿元以上。严格项目入库前审核,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年内力争入库项目20个以上,争取专项资金7亿元以上,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项目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八、全面提升执法和监测质效。持续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对群众举报反馈的所有环境信访投诉件和问题线索,建立清单、责任到人、逐一核查答复。加大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非现场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紧盯环境监管重点单位、重点管控风险企业等610个检查任务,制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完善生态环境智能监管平台软件系统功能,建立健全指挥调度中心运行管理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与市级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各类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充分运用平台建设成果,持续打造生态环境标志性应用场景,为精准治污和生态环境数字化转型提供技术支撑。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交通站监测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建成道路空气质量交通站2个、机场空气质量监测站1个、铁路货场空气质量监测站1个。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完善大气臭氧—VOCs协同控制和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污口点位确认。加大社会化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整治检查力度,做好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及现场检查工作,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九、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启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固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焚烧炉六类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推动自治区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银川分库)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项目,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能力。
十、坚定不移推动党的建设。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中心组“第一主题”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坚决贯彻落实。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以争创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达标单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机关、市级文明单位等为抓手,打造具有生态环境部门特色的党建品牌,力促党支部评星定级提档升级。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坚决落实自治区“八条禁令”,层层签订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五是严格落实《银川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等规定,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形势及时分析研判。加强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网络工作群组等管控力度。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决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利用“生态环保大讲堂”、“传帮带”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培训学习。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从典型案例发布、执法监测联动机制、重点案件办理、技能比武等方面加强队伍训练。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案卷评查、业务知识竞赛、实操技能比武等练兵活动。七是加强工作保障,紧盯各级领导批示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落实,按照“一提示、二警示、三通报”要求,加大对单位(科室)督办力度,对工作开展效率高、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科室)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单位(科室),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并纳入绩效考核予以扣分。
附件:《2024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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