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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3/2016-03878 发布日期:2016-08-31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名 称: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张保全、刘甲峰、钱瑞、黄自爱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迁建和银新干沟污水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市住建局、环保局和水务局联合办理。市环保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201646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王江辉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1682约见了提建议的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朱海滨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王永虎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迁建工作

20154月,国务院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2016526日,市政府印发了《银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银政发〔2016102《银川市重点入黄排水沟2016-2018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银政发〔2016103),明确要求2017年年底前银川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市环保局多次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各项提标改造工作进度,同时加大监察监测频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目前,提标改造环评手续正在办理。

二、银新干沟污水综合治理情况

按照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底前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要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质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重点入黄排水沟整治目标任务,市环保局已编制完成《银新干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计划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治理、加强监管四项措施对银新干沟进行综合治理,主要通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取缔废水直排口等控源截污措施改善外源水质;采取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内源污染;在适宜位置建设人工湿地对水质进行深度净化,进一步改善入黄排水沟水质,全面完成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的水质改善目标任务。为了有效改善银新干沟贺兰城市水质和城市景观市环保局在制定整治实施方案中初步计划将银新干沟贺兰城市改造为人工湿地,既可以净化水质,也可以改善城市景观

目前,银新干沟综合整治工程可研、设计已经完成招投标,待设计方案确定之后将第一时间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人:王江辉   电话:0951-6889101

 

 

                              银川市环境保护局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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