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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727463F/2023-00033 发布日期:2022-09-14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3号“关于修订《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3号“关于修订《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提案”的答复

马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承办。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相关科室、法律顾问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2022年8月24日约见了委员,深入了解有关情况,听取了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

《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生态环境部门不断加大对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查处力度,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责令餐饮企业限期整改,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重点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继续推广环保无烟烧烤炉的基础上,逐步对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推行清洁能源改造,禁止使用煤制品燃料,解决了一大批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率不断下降,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作用,结合“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等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餐饮企业及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推动《条例》有效实施。

二、关于修订《条例》建议的答复

现行《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关于餐饮服务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餐饮、娱乐、宾馆等三类建设项目豁免环评手续,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与银川市人大、银川市司法局沟通对接,已将《条例》修订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对您提出的《条例》中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内容进行删减,以保证地方性条例与上位法相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和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餐饮污染监管机制。同时,就《条例》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总结,积极配合市人大法工委等启动《条例》修订程序工作。


附件:建议清单表

联系人及电话:宋娟  8679876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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