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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3/2021-00266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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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1年银川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计划的函 |
银生态函〔2021〕号
关于下达2021年银川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
项目计划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银政发〔2021〕43号)要求和银川市政府专题会(第94期)会议纪要,将2021年银川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银川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技术编制等6个项目(具体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程序管理。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四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凡下达预算指标中实行公开招标和采购的项目,应按照规定和程序实行政府采购。
二、确保专款专用。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已确定建设内容和用途,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绩效评价。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开展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报市局规划财务科备案。
附件:1.2021年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2.2021年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银川市财政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1:
2021年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拟补助 资金 | 备注 |
1 | 《银川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编制项目 | 银川市生态 环境局 | 200 | |
2 | 贺兰县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补助项目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 151.5 | |
3 | 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及银川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技术编制 | 银川市生态 环境局 | 70 | |
4 | 市、县域水环境承载能力 评价项目 | 银川市生态 环境局 | 30 | |
5 | 银川市“十四五”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编制 | 银川市生态 环境局 | 18 | |
6 | 采样银川市大气臭氧-VOCS综合监测设备 | 银川市环境 监测站 | 30.5 | |
合计 | 500 |
附件2:
2021年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专项实施期 | |||||
自治区财政部门 | 自治区主管部门 |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
其中:中央补助 |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
产业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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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增加补充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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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