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nchu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联系。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欣路3号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5楼503室);联系电话:0951-8679876;传真号:0951-8679848;邮政编码:75001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明权责、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公众参与度、提升公开服务效果,全年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1次,按照银川市政府办公室部署,重新编制《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五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利用微信平台及时转发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培训,为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2019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共承办自治区、银川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将结果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同时围绕“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做好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助力全市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2019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707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日报、河流水质等17个信息公开专栏,在市生态环境局开设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提案办理情况、环境监察监测、环境执法、污染减排等重点环境信息。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投诉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信息。网站以日报、月报、年报、快报等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布空气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结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9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要求,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11人次申请11件,均在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严格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严格执行公开内容定期审查要求,安排银川生态环境局环境信息中心专人负责信息公开事项发布,关注网络舆情,办公室统一进行保密审查,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符合保密程序,以科室为单位,分解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任务、措施的落实。并在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的同时,确保各项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同时,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杜绝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函〔2019〕2号)要求,进一步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于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挂网发布。
(四)平台建设
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建成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三大公开平台,多渠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要求,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政府信息。通过银川环境保护局网站、“银川环保”微博、“12369”微信平台、《银川日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银川电视台、银川交通音乐广播等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公开政府信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网站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和留言办理工作。对环境保护社会热点,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有关政策措施,答疑释惑,理顺群众及企业的情绪,切实化解矛盾,使政策措施有效的落地实施。全年共受理网络投诉信件754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政府网站“领导信箱”转办件93件,均及时答复当事人,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
组织两县一市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以座谈交流的方式展开,围绕群众最关心的烟花爆竹燃放、燃煤锅炉取缔、秸秆焚烧督查、“散乱污”清理整治等方面,与群众交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使群众更加了解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日常工作,有效拉近与市民的距离,保障群众监督权力,对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无 | 202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 | 无 | 6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 | 0 | 77 | |
行政强制 | 3 | +1 | 1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1 | 0 | 2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2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8 | 1 | 2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加深公开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学习强化政务公开理念,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力度,强化督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健全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
三是力求公开实效。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多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