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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79806(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咨询);传真:0951—8679848(请注明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收)。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大力推进行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加强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依法确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1项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责任单位、公开渠道和公开时限,主动公开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整治情况、环境监察监测、环境执法监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环境信息。全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2522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1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及时接受、依规办理、规范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统计数据咨询等方面,已主动公开或同意公开8条,申请信息不存在2条,均全部按时按规定进行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分解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公开信息逐级审核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保密审查,进一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确保发布的信息不出现任何漏洞。2021年及时公开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等情况148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平台建设,打造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银川生态环境”微博、“银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实现多渠道、多平台公开。有效发挥“12369”网络举报平台、银川电视台等媒介作用,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公开。截至目前,“银川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现有粉丝2197人,2021年发布1318条信息;“银川生态环境”政务微博现有粉丝259618人,2021年发布信息1817条。全年受理网络投诉信件382件,回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成立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1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1

0

0

8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1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1

0

0

0

1

2

0

0

0

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虽具成效,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仍有差距,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核查不仔细、政策解读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2022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由政策法规科、信息中心牵头政策解读栏目具体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确保公开信息规范准确;健全完善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科室、分局、局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督促本单位公开信息更新;优化公开服务,丰富公开形式,畅通公开渠道,有效解决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务求以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作风,切实提升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在银川市委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银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银川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高度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载体作用,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相关科室、单位分工密切配合的组织运行机制,确保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组织认真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周密部署积极跟进,及时、准确、全面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2021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

二是紧盯重点环节,拓展公开范围。依托银川市人民政府网站、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积极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持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网站首页增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在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增设网上办事(链接宁夏政务服务网)和互动交流模块。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全面细致审核,按时在银川市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分局、局属单位预决算报表。

三是严格公开标准,提升政府效能。重点针对重要政策性文件和规划计划类文件,大力做好政策解读,精心制作“一图读懂”,确保人民群众“看得懂、能理解”。组织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加强内部会商协调机制,按时按期答复依申请公开事项。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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