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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2021-0001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1-04-06
责任部门:综合科 发布日期:2021-04-06
名 称: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精神文明工作要点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精神文明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中心精神文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首要政治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庆祝建党100周年,着力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时代主旋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1.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根铸魂。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理论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水平,举办专题研讨会、领导干部讲坛、实地调研观摩等,引导党员干部学出信仰、学出忠诚。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15次,专题研讨交流不少于10次,切实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李  娜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及市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及市委十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主题宣讲、“党员微课堂”、“1+2”交流发言、“青年理论大学习”等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引导中心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激励干部群众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团结一心奋进新征程。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各党小组

责 任 人:李  娜、任  静、梁舜宏、荆丽君

二、坚持为建设美丽新银川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3.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全中心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制定《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分层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通过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发言、专题测试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各党小组

责 任 人:李  娜、任  静、梁舜宏、荆丽君

4.精心保障各类重大主题活动。聚焦建党10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等重大主题,紧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点任务集中打好宣传战役,在行政中心宣传主阵地,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永远跟党走”“银川市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后勤保障及氛围营造等工作,营造坚定信心、同心同德、顽强奋斗、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强大舆论氛围。

责任领导:陈清让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 任 人:刘志刚

三、坚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百场万人”大宣讲和“民族团结月”活动,邀请市委讲师团开展宣讲活动,并在人民广场更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广告,引导中心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李  娜

6.强化思想道德引领。深入学习贯彻《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利用人民广场、行政中心宣传阵地加强《银川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群众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建立健全关爱关怀机制,结合全国扶贫日深入开展“扶贫周末集市”等活动,帮助贫困群众助销农产品。

责任领导:张  辉  陈清让

责任科室:生活服务科   物业管理科

责 任 人:陈要旗  刘志刚

7.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修订《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完善志愿服务组织领导和议事协调机构。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常态化疫情防控、交通志愿服务等内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李  娜

四、坚持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人民广场、行政中心氛围营造、卫生环境优化、办公秩序优化、服务保障优质、文明素养提升等内容,做好各项宣传及配合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贡献机关事务工作力量。

责任领导:陈清让

责任科室:物业管理科

责 任 人:刘志刚

9.持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按照《银川市各级文明单位奖励办法》要求,在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不骄不躁,完善制度,优化服务,持续开展机关事务优秀党员、优秀志愿者、优秀工作者评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文明窗口、文明岗位建设,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综合科

责 任 人:李  娜

10.坚决制止餐饮浪费。持续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强化“公勺公筷”、“光盘行动”宣传引导,持续推出小份菜、半份饭,设立制止餐饮浪费监督台,探索建立机关食堂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等制度,将反对

餐饮浪费工作作为考核机关餐厅重要指标,形成文明健康饮食新理念。

责任领导:张  辉

责任科室:生活服务科

责 任 人:陈要旗

11.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持续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等主题活动,宣传节能法规和节能常识,大力弘扬简素为美、节俭效能的机关文化,引导干部职工树牢节约意识、养成节约习惯、传播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个一”活动,推进公共机构绿色行动,提倡节约办公,绿色出行。

责任领导:杜学梅

责任科室:节能管理科

责 任 人:荆丽君

12.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用好“银川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统计管理系统”,完善行政中心“以袋换袋+数字积分兑换”的线下线上融合模式,下大力气推动党政机关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在公共区域设置分类回收装置,对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责任领导:杜学梅

责任科室:节能管理科

责 任 人:荆丽君

13.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目标,协调市直各单位规范用能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定期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编制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管局“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

责任领导:杜学梅

责任科室:节能管理科

责 任 人:荆丽君

14.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深化“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宣传教育行动,对行政中心车辆发放文明行车告知单,规范车辆停放,维护行政中心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积极开展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对公务用车平台司机开展安全文明驾驶培训,切实践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理念。

责任领导:徐  丰

责任科室:车辆管理科

责 任 人:赵永清

15.深入推进文明上网行动。提倡文明办网和文明上网,倡导中心干部管好用好各类网络资源,规范“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广大网民遵德守法、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责任领导:杜小敏

责任科室:监察室

责 任 人:任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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