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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02/2019-00035 发布日期:2019-06-10
发布机构: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安全保卫科
名 称:驻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安全生产月”及“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

驻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安全生产月”及“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安全生产月”及“安全万里行”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及主题

2019年6月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驻行政中心机关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辉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连月霞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保科科长

成  员:驻行政中心各机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 

组织、协调、监督工作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全保卫科具体负责。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机关单位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21日至23日,组织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在行政中心机关餐厅门口以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在机关单位形成规模效应,不断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进机关专项宣传活动。驻行政中心各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进机关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银机发〔2019〕23号)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五有”进机关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培训,开办宣传专栏,挖掘示范典型,保障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在本单位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氛围。6月中旬,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对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安全生产进机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市安委会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三)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和专项培训。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行政中心两个微型消防站队员进行专项培训演练和消防应急预案演练。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可邀请专业人员为干部职工进行应急管理、安全防范专题培训。

(四)开展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活动。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可利用楼内公共展板,结合业务工作特点和需要,对日常安全用电,防火、防震、防盗等安全防范小常识进行宣传,引导机关干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五)规范行政中心人员及车辆出入秩序。驻行政中心各单位要严把人员、车辆增减关,对新增人员认真核查,按照程序办理进门手续;对本单位减少人员及车辆信息及时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我中心进行报备,确保管理安全。引导机关干部注重行车安全,院内车速保持20km/h及以下;严守机关院内车辆停放规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机关院内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

(六)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避免不必要纠纷。驻行政中心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来访群众,尤其是多次来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群众,做到耐心热情,有理有据,不激化矛盾,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行政中心“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2019年12月份结束。

(一)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重大节假日前,驻行政中心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针对存在的用电安全进行详细全面的自查、互查和整改。

(二)及时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驻行政中心各单位定期对存在的季节性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对楼内遮挡疏散通道的行为进行改正,对遮挡物进行彻底清理。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行政中心车辆管理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机关院内车辆秩序。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实时监督、检查,确保机关院内办公秩序畅通安全有序。

(三)增强日常安全防范的警惕性。行政中心办公单位集中,办事人员较多,驻行政中心各单位要及时提醒机关干部保管好个人随身携带物品,外出及时锁门,以防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请驻行政中心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形式,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活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无小事的责任心和警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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