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交通运输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5/2015-000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5-05-18
责任部门:银川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5-05-18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银交发〔2015〕117 号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4月19日,银川市滨河新区发生一起8人死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王雁飞常委、李锐常委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和舆情应对工作,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管养公路、农村道路和新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时间

5月1日至7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按照职责分工,局属各单位要立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局机关相关处室分别牵头,按照行业管理分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局公路管理处牵头)

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标准。结合公路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性评价等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公路安全设施建设标准。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要同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对已建成的道路、断头路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排查摸底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未配套或不符合安全防护条件的,要责成建设单位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上限安装隔离栅、防护栏、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

3、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市公路管理处要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学校路口等处,要确保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要加强公路巡查和对重点桥梁的监控,发现损坏路段要设置警示、警告交通标志并及时修复,消除道路隐患,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

4、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市公路管理处要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隐患的排查力度,排查确定事故多发点段和存在安全隐患路段,设立管理台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治理责任人、治理措施、和治理时限。

(二)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局运输管理处牵头)

    1、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公交、出租车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入的安全管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

    3、加强车辆动态监管。要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行为,督促加强旅游包车、出租车的动态监管,确保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监控有效。对不按规定使用或故意损坏卫星定位装置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3、严查无证、无资质从事载客运营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查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客运包车、校车;严查不符合农村客运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和车辆;严查公交车、出租车及管理中巴车辆不按规章和规矩行车的行为。

(三)做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协调当地主流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公布一批交通安全隐患、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一批典型警示案例,营造“交通安全人人有责”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履职尽责,互通信息,加强配合,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查。局安委办将联合交警、安监局等部门适时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认真、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批评;对由此引发重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5月1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