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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9-0007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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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18 |
责任部门: | 局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名 称: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切实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低碳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联动配合,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发展低碳服务业,做好碳交易市场的各项工作;构建低碳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协调有关单位积极推进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示范项目,并在公共交通领域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会同住建部门逐步完善城市慢行系统;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动员行业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强化低碳行动力。
二、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做好碳交易市场工作。
1.配合相关单位积极发展低碳服务业,组织企业做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各项工作;积极申请国家财政部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世行、亚行低碳城市贷款项目。
责任部门:办公室、财审科、运管科、公路科、市公交公司
(二)构建低碳交通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2.持续推进公交优先战略的全面实施,完善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加密公交车辆频次,建立覆盖全市便捷的公交系统,完成年度加密调整优化新增公交线路任务。
3.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增加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扩大信号优先范围,逐步形成公交优先通行网络。提高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
4.在公共交通领域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完善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电动出租车数量稳妥增加。
5.构建智慧交通信息系统、银川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公交车能耗自动采集系统、低碳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及其配套工程项目。
6.统筹推进交通动态感知、智慧管理、社会服务等功能,全面提升公共交通部门的服务能力,通过电子站牌、智慧公交、惠民公交卡等手段提供公交吸引力,打造绿色畅通渠道。
责任部门:运管科、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市公交公司
7.开展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项目,推进轨道交通、快速通道、综合交通枢纽等工程建设,实现各类交通方式无缝化衔接,实现零距离换乘,鼓励以公共交通低碳出行。
责任部门:公路科、运管科、市公交公司
8.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协调有关单位积极推进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示范项目。
责任部门:财审科、运管科、市公交公司
9.逐步完善城市慢行系统,依据城市建设实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工程,在道路建设中,适时建设自行车专用道、慢行自行车道、人行步道。
责任部门:公路科、市公路管理处
(三)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强化低碳行动力。
10.以“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强化低碳行动力。局属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交通运输行业良好的低碳生活理念氛围。同时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开展公共交通日、无车日、能源日、节水行动、熄灯一小时、“135”出行方案等低碳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是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的重要措施,是推进银川高质量发展,打造“丝路明珠·魅力银川”,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处室和单位要立说立行、干就干好的实干精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和内容,可以依据本单位实际调整;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牵头部门、责任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督查和问责。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局绩效考核组将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责任不落实,未完成工作任务,甚至推诿扯皮的将依规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工作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