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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5/2019-000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2019-07-19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7-19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976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区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银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正确、准确、及时,着力推进“五公开”,着力推进公开解读回应、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凡局党委会、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行政事项,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时,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情况和采纳情况,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未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推行政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每年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此类会议不得少于1次。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推进管理公开。

1.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科、局属各相关单位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中国(宁夏银川)”、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网上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要在作出行政决定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1.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监督方式、取得成效等信息。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四)推进服务公开。

1.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助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全面准确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一)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在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紧盯精准推进公开,重点公开政策举措、规划项目、专项资金等信息。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公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局规划监管科、建设管理科、运输服务科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局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预决算公开信息。

责任单位:局财审科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将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1)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2)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3)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4)征收土地信息: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5)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6)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7)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8)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责任单位:局规划监管科、建设管理科

2.通过报刊、政府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布一批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川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指导督促项目法人单位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发布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为推进该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局规划监管科、建设管理科

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依托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过程信息公开上水平起到引领作用。重点公开:(1)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2)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局财务审计科、局规划监管科、建设管理科

深化社会公益事业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重点公开:(1)攻坚领域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政策,规划,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

责任单位:局规划监管科、建设管理科、运输服务科

2)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等信息的公开工作,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交通运输治理的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责任单位:局运输服务

3)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准确及时发布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

2.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精准精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推动国企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公共服务,在部门网站公开专栏开设下属公共服务类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点地址、联系方式、渠道等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公交公司

三、增强解读回应实效

(一)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充分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起草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善于运用主流新闻媒体及所属新媒体解读政策,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党委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服务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一)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值班读网和内部检查监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门户网站统一纳入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严格门户网站开办、整合、迁移、关停等流程,规范网站名称、域名管理和页面设计,全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二)有序发展政务新媒体1.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集中力量至少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向市政府法制办上报规范性文件,配合做好《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规范性文件报送事宜。

责任单位:局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

)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移送机制,做好信息查阅点(室)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六、围绕健全制度规范,努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结合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各自业务领域政务公开落实措施和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公开水平。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推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全面推广“政府开放日”,聚焦重要民生事项,尤其是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定、与保障改善民生关系密切的市政府部门要定期邀请企业、市民代表走进行政机关,体验政府工作。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指导本系统、本行业抓好落实。建立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制度,选聘政务公开评议监督员,定期评议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情况。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局办公室要牵头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应问题,积极寻求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充分借鉴兄弟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局纪委要对违反政务公开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197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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