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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5/2019-000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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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07-03 |
责任部门: | 政策法规及应急管理科 | 发布日期: | 2019-07-03 |
名 称: | 银川市交通运输领域2019年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宁政办发〔2016〕109号)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发展方针,以事故预防为主线,不断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解决交通运输行业中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积极完善交通运输安全设施建设,努力夯实公共安全工作基础,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成银川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重点线路公路桥梁安全防护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公交车车型,科学合理设置驾驶员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完成公交车重点线路跨河(公路、铁路)公路桥梁防撞护栏,治理率达到100%。全面加强公共交通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有效防范交通公共安全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我市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我市交通运输领域2019年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行动扎实有力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特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此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 长:孙 翰
副组长:傅 晶 柯念国 谢继忠 李 伟 钱建勋
陆 军
成 员:杨学峰 周树宏 卢 鹏 孙 潇 王天山
蔡云秋 马维国 曾亚灵 朱光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管处,主任由陆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联系电话:6888275 传真:6888950
四、重点治理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完善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局运输管理科要组织指导市公交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确保相关技术人员熟知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市公交公司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在确保相关经费落实的前提下,明确安装时间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市公交公司要不断完善公交车内各项安全警示标示,加强对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的维护,发现存在线路老化、失灵、无法正常工作等情况,要统一进行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运输管理科、市公交公司
(二)加大在用公路桥梁防撞防护栏排查整治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各县(市)区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处要按照养护管辖范围,对公交车运营路段上的跨湖(河)、跨公路(铁路)等在用公路桥梁防撞防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摸排,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在用公路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分隔设施等安全设施,建立台账,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限、责任人员、治理措施,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隐患进行全面治理,确保在用公路桥梁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公路管理科、市公路管理处
(三)不断提高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局公路管理科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交通局、各公路管养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26号),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对公路桥梁防护设施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排查评估的补充通知》(交公便字〔2018〕314号)要求,对在用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编制在用公路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设置方案,结合干线公路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逐步完善、提高在用公路桥梁安全防护能力。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公路管理科、市公路管理处
(四)强化重点路段隐患治理。针对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五落实”、“五到位”。集中对列养公路、农村公路的重点路段、事故高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对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学校路口等处,要确保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合理安排上路巡查时间,加强对管养公路、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和交通基础设施、安保、标志标牌情况的检查,及时排查隐患,随时清除路面堆积物,在施工路段和易发生水毁路段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安全通行。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公路管理科、市公路管理处、市路政稽查支队
(五)加大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集中对渣土车、水泥罐车、砂石料车等超限运输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绕行检测站点的超限超载车辆,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检查力度,严防死守,依法上限处罚,形成高压态势,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切实强化货运车辆源头管理,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部门):各县(市)区交通局、局公路管理科、市路政稽查支队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开展阶段(6月底)。各责任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要将“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主要任务有机结合。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做好2019年度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落实实施阶段(7月至11月底)。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认真开展各项隐患治理工作。针对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制定专项应急措施。对违规违法行为要加强处罚力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将我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开展的成效,分析不足与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并持续加以改进,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环境平稳有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隐患治理工作作为
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抓实、抓细、抓到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有序统筹推进。此次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是落实公共安全保障行动五年计划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单位日常工作范畴,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有序推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分析研判,不断持续改进。各单位、各部门在落实本方案的过程中,要派专人负责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统计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2019年6月28日报送工作方案、计划安排表(附表1),12月10日报送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统计表(附表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