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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12C/2023-0009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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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
名 称: |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安全管理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
近期,高温、短时强降雨等天气来临,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等各类风险加大,各单位应牢固树立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法治理念。同时,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拟于近期处置交通转运组结存防疫物资。为确保物资管理安全有效,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物资存储管理。严格按照各类物资属性及存放标准,实行分区、分类储存,做好入库出库管理台账。按要求配备专业消防及其他必要器材,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
二、做好物资值守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值班值守,遇到物资起火、受潮等突发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并采取措施保护好防疫物资、个人等安全。
三、严格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对消防安全重大隐患及时进行督导检查,穷尽问题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做到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坚决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