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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12C/2023-00057 发布日期:2023-05-0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3年5月6日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3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重点,以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遵章守纪、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积极营造和谐氛围,强化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孙 瀚

副组长:张 静 朱文河 杨学峰 刘 宁

组 员:卢 鹏 王天山 周树宏 孙 潇 余继勇高治波 白珂冰 张质彬 董少华 马瑞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和应急管理科,主任由朱文河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潇同志兼任。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重点

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月”、“平安交通”等活动为主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安全风险知识、安全技能知识、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宣传普及工作;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注重局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广大一线从业人员的培训,打牢安全生产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掌握安全风险管理知识与技能。

四、工作内容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二)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十五条措施”、自治区“二十条措施”和银川市“五十五条措施”,狠抓落实,严格履责,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反复发生的突出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局属各单位要安排理论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等重要举措,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三)继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局属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三个必须”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各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要将宣贯工作与各项整治行动、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形式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和违法行为处罚监管工作,以法治的雷霆手段保障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稳定。

(四)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内安全生产宣传力度,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促进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守安全的良好工作环境。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归纳近几年发生的事故,通过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突出事故原因剖析、应急救援处置、事故教训警示,提醒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围绕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预防预警宣传。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本单位教育培训制度化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将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纳入本单位年度职工培训计划中,制定理论联系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培训计划。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技能培训、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确保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全面落实。

(七)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各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好资源优势,利用多平台“线上”+“线下”组合宣传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普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引导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环境。

(八)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布。各单位、各企业通过通报、信息等形式,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对典型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信息。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对不能及时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做好备案。强化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理解和认识,不断提高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九)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各单位、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结合本单位领域实际,积极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活动,鼓励干部职工多创作、多传播安全文化。树立典型,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要进行大力宣传和鼓励,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环境,促使干部职工和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安全教育。

(十)加强消防领域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对消防重点区域、消防重点岗位进行有针对地培训,同时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做好道路运输企业的消防宣传、消防教育的督导,确保消防宣传、消防教育100%覆盖从业人员;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两客一危”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的督导力度,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将此项作为重点检查项目;市公路处要围绕小口子林带进行重点宣传和培训;市公交公司要围绕公交加油(气)站、充电站、维修车间、职工食堂操作间、库房等集中进行消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

五、工作步骤

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提前组织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落实阶段(5月至11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培训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确保教育培训任务取得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要全面认真地梳理培训资料、档案,市交通运输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安全培训进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赋分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狠抓落,切实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全年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要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教育活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培训质量。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形式和内容,保证宣传教育培训质量,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局建设管理科、项目办要做好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领域的督导,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日常安全宣传工作。局海事港航管理科要做好水运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管,针对水上运输易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进行重点指导。局运输服务科要指导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要做好“两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加大对押运员、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安全培训的力度;指导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要督促企业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健全培训台账,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按照“三管必须”原则,分类指导,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局运输服务科、局海事港航管理科、局建设管理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将此件转发至各监管企业,并认真督促落实。请局属各单位于5月12日报送工作落实方案,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6888275,电子邮箱:ycsjtjaw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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