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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1-0029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1-10-28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综合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1-10-2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教发〔2011〕234号

 

各县区(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民办学校: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方案、普法领导机构组成情况于11月5日前报市教育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教育局综合管理处412室)备案。

 

  附件: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银川市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巩固我市教育系统“五五”普法重要成果,全面实施银川教育“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此,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市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

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通过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增强各单位负责人、各学校校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服务银川经济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和谐银川的步伐。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从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法律教育培训,要将法制教育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适应构建文明和谐银川的需要,围绕教育的中心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丰富工作内容,统筹兼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围绕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二)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为重点内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的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依法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依法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深入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日常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刑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未成年人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宣传,为青少年学生走上社会后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良好基础。

(三)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把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制素质,作为我市各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评价标准;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组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有益青少年身心发展和青少年力所能及的主题活动和法治实践活动;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推进学生学法、用法活动;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

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律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对学生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青少年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同时还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念,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中去。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建立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完善教育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建立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校务公开,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重点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中小学生。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二)工作要求

1、强化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

中小学生是教育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在认真总结我局“五五”普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学校,进课堂”的要求,全面提高全市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责任和公民意识。

一是着力实施宪法教育,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要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公民意识和法律责任,自觉依法履行义务、规范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

二是充分发挥学校是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扎实做好“四落实”,要全面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把青少年学生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宪法教育,使中小学生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理论和常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通过有关法律法规教育,使中小学生养成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自觉依法规范行为、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结合中小学生实际,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法、消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网络教育等应急避险、国防教育、疾病预防等知识融入学校法制教育中。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要将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进行,对中小学生应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高中、职业学校学生开展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培养学生权利义务观念,良好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生动活泼、易于为学生所接受,如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校园法制教育园地、请失足悔改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确保教育效果,使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四是整合社会普法资源,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法制宣传教育网络。要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与竞赛、法律知识演讲与表演、模拟法庭、“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不断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与效果;充分利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各种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参与性强的校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电视、校园网、校报校刊、黑板报等多种阵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各学校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一批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经常组织中小学生到基地参观、访问,组织他们参加旁听案件审判活动,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学生;要建设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网络,依托家庭、社区、街道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一是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法律培训,提高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能力;要健全和完善党委(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校长会议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教育作为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校长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并把学校依法治校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

二是进一步推进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各单位要围绕教师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建立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保证学时、学分,并将学习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努力提高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3、大力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积极推动把法制课师资培训纳入教师统一培训中,可采取“送出去,请进来”、脱产办班、专题辅导、举办讲座研讨会、交流会等多种有效措施开展对法制课骨干教师的培训;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做好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明确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职责,建立法制副校长培训和考核制度;大力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在学校工作半天,每学年应向原单位作一次学校法制工作的专题述职,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

4、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年度述职和考核等制度,切实转变教育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教;深入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作为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培养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的观念,做依法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工作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从 2011 年开始实施,到 2015 年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0月)。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全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各县区(市)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县区(市)教育局、局直各单位、各民办学校要将本单位“六五”普法工作方案、普法领导机构组成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教育局综合管理处412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 年至 2013 年上半年)。各单位要依据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于2013 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推荐全区第二届依法治校示范校,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上半年)。市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对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的重要意义,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普法和依法治教的各项任务,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一把手抓普法依法治理、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工作督导等制度,使教职工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依法治校等工作具体有人抓、有人管,发挥主导作用;要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落实经费,建立保障措施。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安排相应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六五”普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协作,建立综合协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

(五)建立激励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任务落实、组织保障、工作成效等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评估考核和激励、奖惩的长效机制,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发展创新;积极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创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六)加强研究,科学发展。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规律,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优普法效果,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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