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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2-0008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2-03-09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2-03-09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教育局2012年禁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银川市教育局2012年禁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银川市教育局2012年禁毒工作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银川市教育局2012年禁毒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禁毒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禁毒、防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禁毒工作要点〉的通知》(银禁毒委〔2012〕3号)的要求,特制定银川市教育局2012年禁毒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增强全体师生的毒品预防意识;建立毒品防控机制和考核机制,将禁毒工作纳入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禁毒工作,现成立银川市教育局毒品预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晓沛 银川市教育工委书记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常文建 银川市教育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教育
局副局长
马小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庆举 银川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程 华 银川市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工会主席
李安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马红星 毛志成 苏 毅 马 瑞 付星海
贺 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教育局,由马小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教育局禁毒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建立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机制
1.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制定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对所辖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到对学校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中。各中小学校要将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中,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列为德育工作重要内容,同时要同学校的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要积极参与毒品预防试点工作。
2.建立学校禁毒工作机制。各县(市)、学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职责,确定相关处室(政务处、团委等)具体抓禁毒教育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学校禁毒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情况,部署本学期禁毒教育工作的新任务。
3.完善学校禁毒教育网络。各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学生家庭禁毒教育的合作,通过社区、家长学校开展禁毒教育宣传,组织学生参与社区禁毒教育活动,形成学校为主、社区配合、家庭合作的在校学生禁毒教育社会化体系。学校发现学生涉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当地禁毒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监控。对学生涉毒隐瞒不报或有意迟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吸毒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主动与禁毒部门及家长联系,协助做好戒毒工作。
4.根据《中小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在学科渗透毒品预防教育的前提下,开展毒品预防专题教育,使学生能够了解毒品的危害、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保证毒品预防教育的课时,根据《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每学年至少开展2课时的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根据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保证教育的效果。
(二)部门通力协作,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1.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争取上级教育部门、综治部门、共青团组织、街道办事处(乡)和社区的支持、指导,积极开展校内外、课内外毒品预防教育活动,邀请有关人员到学校举办禁毒知识讲座,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和戒毒所,提高中小学生的感性认识,建立和培养防毒、拒毒的心理防线和自觉性。
2.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6.26” 国际禁毒日、3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施行日等进行禁毒宣传,组织学生定期参观戒毒所、参加禁毒展览,充分利用展板、广播、墙报、观看VCD(DVD)等形式进行宣传。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途径,利用家长座谈会等形式,动员家长共同参与对学生毒品预防教育的活动,通过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有效地构筑预防毒品防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