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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2-0008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2-07-03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2-07-03 |
| 名 称: | 关于下发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 ||
局机关各处室,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职责,凝聚合力,确保到2014年全市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特将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分工
1.入学机会。小学、初中适龄人口按时入学率分别达到100%和95%,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80%;,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0%以上。深化“两为主”为“两个全部纳入”(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关注留守儿童就学问题,逐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逐步建立义务教育学籍电子化管理和动态监管平台。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遏制择校现象方案,对于个别择校生人数超过招生数10%的学校,要在3年内减少到10%以内,其他校要逐步缩小。
牵头处室:教育教学处
配合单位:规划财务处、教育培训中心、教育考试中心
2.保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校摸清底数,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明确任务,并层层分解任务。按照自治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我市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如期达标,重点把握好《宁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标准认定细则》所确定的生均建筑面积、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活动场地、功能室的设备装备、学科专用教学仪器器材、计算机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7项重要指标。将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教育教学处
3.教师配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师生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并向农村学校、偏远学校倾斜。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各中小学教师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学科结构比例趋于合理。建立健全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且每年交流的校长和教师比例达到规定标准。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
配合单位:教育教学处
4.师资培训。全面落实校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校本研修制度,专任教师学历达标比例、骨干教师比例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到位,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
配合单位:师资培训中心
5.质量与管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有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大力开展教科研活动,通过送课下乡、送研下乡、送教下乡等多种形式,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化发展。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初中升学率分别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牵头处室:教育教学处
配合单位:市教科所
6.规划布局与监测
进一步优化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学校布局结构,县域内学校布局合理,能基本满足就近入学的规定。在填报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时,要引导各地各学校关注小学六年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关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重要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确保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将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
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处
6.民族教育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把“百标工程”(二期)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规划之中,在校舍及仪器设备配备时,要优先满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
7.体育与健康。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切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牵头处室:教育教学处
配合单位:市教科所
二、督促办理或配套工作
(一)完善保障机制
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新增经费要优先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统筹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校安工程、百标工程(二期)、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教育重点工程项目,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优先考虑本年度验收县的资金投入。督促县(市)区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65%,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出让金的10%全部用于教育。切实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牵头处室:规划财务处
(二)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科学配置教师资源,重点提高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教师执教水平。结合实施特岗计划,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每年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薄弱学校的需求,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部分学科专任教师短缺问题。要指导县(市、区)做好移民区学校的教师配置工作。结合实施“国培计划”、“自治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等,大力加强教师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进一步推动校长和教师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合理流动。在职称评定、干部选拔、评先选优等方面的政策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要认真实施好绩效工资改革,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
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
配合单位:规划财务处、教育教学处、市教科所
(三)调查问卷
按照教育厅的相关要求,问卷调查数量按被评估县(市、区)常住人口的1.5‰确定,对于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调查问卷数量为600份。调查的内容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的对象应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以上参与调查的主体中,应以学生家长为主,各类调查主体的比例以及选取方式,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牵头处室:综合管理处
配合单位:组织人事处、教育教学处、规划财务处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进一步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围绕“均衡”、“发展”两大主题,从“学校有变化、教师有发展、学生得实惠”等几方面着手,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县域内学校均衡发展自身特点,积极利用一切媒体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处室:综合管理处
配合单位:教育教学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推进义务教育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及教育督导室相关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处。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工作的重点之一,是贯彻实施《宁夏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银川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落实好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的重要任务;是促进我市加快实施科教兴银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处室和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建立分工负责、定期工作汇报、领导责任等制度。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口径、实事求是。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分工任务。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与市教育督导室、市政府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加强沟通,求得支持和配合,确保责任分工明细,工作落实到位。各处室要在督促县(市)区落实好既定工作目标的同时,抓好直属学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落实。
(四)齐抓共管,密切配合
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按照《银川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局银川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
二Ο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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