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中队的通知
银教团发〔2013〕4号
局直属及民办学校团委(总支、支部)少先大队:
2013年以来,在银川市教育工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局直属各学校及各民办学校团队组织,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团队组织的自身建设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为培养“四好少年”、合格接班人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树立标杆,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局团委决定在“五四”、“六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团队组织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中队
二、推荐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少先中队推荐条件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贴近青少年特点,创造性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队教育活动,在本学校团队组织中具有典型示范的作用。
2、组织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团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受到学生拥护。
3、支部、中队工作制度健全有效,认真做好团(队)员的发展、教育和团费收缴工作,团队员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秀团(队)员、优秀团(队)干部推荐条件
1、思想品质好、学习勤奋、工作努力,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广泛团结同学,乐为集体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公道正派,明礼诚信,模范遵守《队章》、《团章》。
3、积极参加团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
4、团队干部积极主动,能力好,创新意识强,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在团队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标准
1、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少先队工作,积极配合团委和少先大队的工作。
3、爱护和关心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4、工作有热情,善创新,带领中队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三、有关要求
1、申报各类先进均需填写统一申报表(一式1份,见附件3)加盖公章,学校团队组织存档,不再上报教育局。
2、各单位于4月17日前将推荐的各类先进上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加盖公章报教育局团委,电子版发邮箱。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银川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