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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3-0013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3-03-20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3-20
名 称:关于举办银川市第25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第25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银川市第25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       

 

银教发〔201335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抓好“三名”(即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培养工程,打造“教育在银川”品牌,银川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48日在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举办一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校(园)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人员范围

  凡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市直属学校的中层干部(校长培养人选)也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新任校(园)长和拟任校(园)长进行以掌握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学计划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在不降低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对部分教学内容、课时作适当调整,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和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224日至47日为分散自学时间,自学教材是《学校压力管理》、《学校会议管理》、《学校团队管理》、《校长时间管理》、《校长语言艺术》、《校长沟通艺术》、《校长公关艺术》、《校长社交礼仪》、《校长合理授权》、《学校经营管理》,总学时为132,其中30学时安排撰写论文。48日至56日为集中授课时间,总学时为168,其中安排教育厅要求的网络培训预计为30学时。57日至518日安排外出考察学习。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348日(星期一)报名,交培训费600元,书费按实收取,49日集中授课,524日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报名地点: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湖滨西街银湖巷47号)三楼教师培训办公室。

  五、培训人员名额分配(68人)

永宁县教育局  5

兴庆区教育局  15

西夏区教育局  21

灵武市教育局  12

金凤区教育局  10

银 川 二 中  2

银 川 九 中  1

银川二中(西校区)  1

银川市职教中心  1

六、具体要求

  (一)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可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量,在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不变,往返交通费、生活补助费、培训资料费等按有关规定报销。

  (二)培训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为600元,住宿每晚15元)。

  (三)学员自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学习用品,需住宿的另带个人洗漱用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望立即通知参加培训的校(园)长,328日前务必将培训人员名单发送至ycszpx bn@163.com邮箱。直属学校如有增加参培人员请及时与师资培训中心白宁主任联系。

   联系电话:林  梅(09515011652   13619575399

  

 

   

                                                  银川市教育局

                                                 20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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