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银川市第25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的通 知
银教发〔2013〕3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带头人,抓好“三名”(即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培养工程,打造“教育在银川”品牌,银川市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4月8日在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举办一期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校(园)长树立正确的办学思想,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培训人员范围
凡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市直属学校的中层干部(校长培养人选)也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按照中小学校长岗位规范要求,对新任校(园)长和拟任校(园)长进行以掌握岗位职责必备的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学计划参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在不降低标准和要求的前提下,对部分教学内容、课时作适当调整,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培训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和外出考察学习相结合。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00学时。2月24日至4月7日为分散自学时间,自学教材是《学校压力管理》、《学校会议管理》、《学校团队管理》、《校长时间管理》、《校长语言艺术》、《校长沟通艺术》、《校长公关艺术》、《校长社交礼仪》、《校长合理授权》、《学校经营管理》,总学时为132,其中30学时安排撰写论文。4月8日至5月6日为集中授课时间,总学时为168,其中安排教育厅要求的网络培训预计为30学时。5月7日至5月18日安排外出考察学习。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报名,交培训费600元,书费按实收取,4月9日集中授课,5月24日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报名地点:银川市师资培训中心(湖滨西街银湖巷47号)三楼教师培训办公室。
五、培训人员名额分配(68人)
永宁县教育局 5人
兴庆区教育局 15人
西夏区教育局 21人
灵武市教育局 12人
金凤区教育局 10人
银 川 二 中 2人
银 川 九 中 1人
银川二中(西校区) 1人
银川市职教中心 1人
六、具体要求
(一)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可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量,在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不变,往返交通费、生活补助费、培训资料费等按有关规定报销。
(二)培训住宿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为600元,住宿每晚15元)。
(三)学员自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学习用品,需住宿的另带个人洗漱用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望立即通知参加培训的校(园)长,3月28日前务必将培训人员名单发送至ycszpx bn@163.com邮箱。直属学校如有增加参培人员请及时与师资培训中心白宁主任联系。
联系电话:林 梅(0951)5011652 13619575399
银川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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