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3/2013-0014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3-03-22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3-22
名 称:关于开展“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手工风筝制作及放飞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手工风筝制作及放飞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

手工风筝制作及放飞比赛的通知

 

银教团发〔20136

 

三区教育局、直属及民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和精神内涵,了解历史,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亲近大自然,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快乐,银川市教育局决定联合银川市风筝协会共同举办“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风筝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的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20134月初

  三、比赛地点:人民广场

  四、活动内容

  (一)风筝表演:由银川市风筝协会的会员进行表演,表演内容包括:传统类风筝、运动类风筝、盘旋类(盘鹰)风筝、软体类风筝等。

  (二)DIY风筝比赛:

  1、要求:参赛风筝必须是参赛选手自己或与家庭成员共同制作的风筝。

  2、比赛规则:

  (1)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放飞。

  (2)选手放飞时间为20分钟,看谁放的风筝高(相同高度则看远度)。

  (3)放飞过程中若发生故意缠绕,取消比赛资格;非故意缠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收起风筝重新放飞。

  (4)所放风筝必须完整收回,否则不能获奖。

  3、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

  (1)起飞(20分)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飞成功得20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得15分,第三次以后起飞得10分,第四次放飞成功得0分,但仍能继续比赛。

  (2)留空时间 (30分)

  成功起飞后,规定留空时间为1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得30分。缠绕、断线、坠地每次扣1分。

  (3)风筝的高度及远度(3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30分,(同样高度看远度),依次以降1分递减。

  (4)风筝外观(10分)

  评委合议评价风筝的美观度,做工精巧,扎口整齐,框架结构合理;图案精美,颜色搭配协调,最高的10分,依次以降1分递减,全部是自己动手制作的,在外观分的基础上另加5分。

  (5)综合印象分(10分)

  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

  五、奖项设置

  比赛获得前八名的同学分别按名次设奖,九至十五名颁发优秀奖。

  六、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至少组织三名学生参加比赛,三区教育局各选派五名学生参赛,各校派领队参加。

  2、重点落实。各区教育局、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将参加风筝比赛的学生名单于326日前及时报送至银川市教育局团委(431室),联系人:马烨玲,电话6888721,邮箱:ycsjyj8721@126.com.   

 

 

 

                                      共青团银川市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22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