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
手工风筝制作及放飞比赛的通知
银教团发〔2013〕6号
三区教育局、直属及民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和精神内涵,了解历史,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亲近大自然,体现社会实践活动的快乐,银川市教育局决定联合银川市风筝协会共同举办“传承文明 放飞梦想”银川市中小学生风筝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在校的中小学生。
二、比赛时间:2013年4月初
三、比赛地点:人民广场
四、活动内容
(一)风筝表演:由银川市风筝协会的会员进行表演,表演内容包括:传统类风筝、运动类风筝、盘旋类(盘鹰)风筝、软体类风筝等。
(二)DIY风筝比赛:
1、要求:参赛风筝必须是参赛选手自己或与家庭成员共同制作的风筝。
2、比赛规则:
(1)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放飞。
(2)选手放飞时间为20分钟,看谁放的风筝高(相同高度则看远度)。
(3)放飞过程中若发生故意缠绕,取消比赛资格;非故意缠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收起风筝重新放飞。
(4)所放风筝必须完整收回,否则不能获奖。
3、评分标准 (总分为100分)
(1)起飞(20分)
从风筝离手时开始记时,5分钟内将风筝放飞离地5米算成功。第一次起飞成功得20分,第二次起飞成功得15分,第三次以后起飞得10分,第四次放飞成功得0分,但仍能继续比赛。
(2)留空时间 (30分)
成功起飞后,规定留空时间为10分钟。若参赛风筝无缠绕其他风筝,无断线,无坠地得30分。缠绕、断线、坠地每次扣1分。
(3)风筝的高度及远度(30分)
目测风筝高度。最高的得满分30分,(同样高度看远度),依次以降1分递减。
(4)风筝外观(10分)
评委合议评价风筝的美观度,做工精巧,扎口整齐,框架结构合理;图案精美,颜色搭配协调,最高的10分,依次以降1分递减,全部是自己动手制作的,在外观分的基础上另加5分。
(5)综合印象分(10分)
在放飞过程中,放飞灵活、稳定,收放线自如;放飞技巧新颖、有特点的给予适当的印象分。
五、奖项设置
比赛获得前八名的同学分别按名次设奖,九至十五名颁发优秀奖。
六、相关要求
1、精心组织。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按照文件要求,至少组织三名学生参加比赛,三区教育局各选派五名学生参赛,各校派领队参加。
2、重点落实。各区教育局、银川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将参加风筝比赛的学生名单于3月26日前及时报送至银川市教育局团委(431室),联系人:马烨玲,电话6888721,邮箱:ycsjyj8721@126.com.
共青团银川市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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