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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7-1659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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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7-07-1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7-07-1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市教科所、市培训中心、市考试中心:
现将《银川市2017年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7日
附件
银川市2017年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银川市优质教育扩面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3〕100号)“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作为全市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资金,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教师待遇等”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体现素质教育、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发展、职责明确、规范长效的教育质量管理机制。提高教育质量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质量形成的过程和影响学生成长的环境因素,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帮助学校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尊重教育规律,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形成良好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核内容
根据201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具体要求,2017年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奖励工作要坚持围绕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重点,整合奖励项目,把奖励资金真正用于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上。为此,2017年将在总结过去奖励办法的基础上,整合为四个大类评价考核奖励项目(见附件)。
四、任务分工
(一)综合管理处全面负责协调各处室和相关单位开展教育综合评价工作,督促各处室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及时汇总材料,报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
(二)其他各处室和相关单位按照附件一的任务分工,修订完善评价考核方案,开展评价考核工作,汇总评价考核结果,按时完成任务。
(三)综合管理处要按时将各考核结果形成奖励文件,规划财务处负责对各处室评价考核奖励费用预算进行汇总,起草奖励费用报告,及时落实奖励资金。
五、具体安排
(一)制定和修改评价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完成时间:7月24日前。具体要求:局机关各处室要根据考核任务分工制定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考核办法应做到考核指标完整、逻辑严密、可操性强,奖励办法应做到层次分明、奖励标准设置合理。
(二)收集考评资料档案
完成时间:8月7日前。
具体要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考核办法将需要采信的考核资料清单报综合管理处,由综合管理处汇总后发文通知县(市)区和各有关学校上报相关材料。被考核学校和单位根据考核办法准备相应档案材料待查。
(三)组织实施评价考核
完成时间:8月16日前。
具体要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各评价奖励项目的考核办法,组织人员对有关学校和单位进行评价考核。
(四)评价考核结果的呈现
完成时间:8月24日前。
具体要求:局机关各处室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提交奖励建议(包括奖励等次和奖励金额),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同时根据局长办公会的决定计算出奖励所需费用,统一报规划财务处进行汇总计算,报市政府落实奖励资金。综合管理处负责起草奖励文件以及相关说明报请提交市政府研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考核,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优质教育扩面提升、提高教育质量精神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科学制定考核办法
每一项考核项目都要制定科学的评价办法和考核细则,评价内容要尊重教育规律,要抓住当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点,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学校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严格工作标准。考核人员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做好赋分依据和考核情况的记录,并做好保密工作。
一是要认真审核材料,被考核学校和单位要配合考核人员做好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细则如实提供所需档案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学校和单位奖励资格;二是要严格评价标准,公正公平,严格赋分;三是所有评价考核材料要经得起被考核单位的质询,要坚持责任到人,负责每一个指标考核的人员要签字确认,每个各奖励项目分管负责人要签字确认你,所有的过程性考核资料要完整保存待查。
(四)把握时间节点。局相关处室要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将完成相关工作,奖励费用预算报规划财务处进行汇总,被考核学校和单位要按时提供考核所需档案材料,逾期不收任何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