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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0566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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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1-0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8-01-09 |
名 称: | 关于做好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民办):
为全面推进2018年“平安银川”建设,进一步维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确保寒假、春节和“两会”期间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市安全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园)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狠抓重点环节,确保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排查,摸清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采取全面排查、系统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紧紧围绕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场所、岗位,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把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全面摸清并及时进行有效整改。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劳资纠纷、职称评聘、家校沟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通过排查预防预测在前,在化解上下功夫,做好重点人员沟通化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化。做好舆情处置,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遇有突发问题及时上报。
2.加强学校供暖安全检查和取暖安全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立即对辖区学校(园)供暖情况,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符合全暖安全要求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学校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供暖设施设备的检修和巡查,确保取暖设备安全运行,保证室内保持正常温度。各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3.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近期要开展一次针对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的大检查,明确重点场所、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特别是电气线路老化、燃气管道老化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做好校园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发现水痘、手足口病等传染性病例应及时上报,同时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防控工作。坚决杜绝因履行职责不到位导致疾病蔓延的情况发生。
5.做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针对校园食堂、超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严把进货、加工、销售、留样、餐具消毒等重要关口,教育引导学生不购买“三无”食品,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食堂超市服务行为,确保师生校园饮食安全。
6.做好领导门岗值守及假期值班工作。各学校每天上下学期间,要安排领导门岗值守,指挥学生接送车辆有序停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寒假期间,安排人员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巡查,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平时做好校外来访人员登记,不让校外人员随意进出校园。
7.切实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工作。寒假将至,各类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入办班培训高峰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辖区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消防、食品、传染性疾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关停。
8.做好安全教育,开展家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升旗仪式、宣传橱窗、校园网、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通过发放《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联合家长力量,配合学校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尤其强调家长在节假日期间要履行好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适时督查,完善问责制度,务求落地见效
教育行政部门要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各项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因安全维稳工作开展不扎实、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并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