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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9-0022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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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29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充分激发全市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教育教学论文类
2.专题报告类
3.课题研究报告类
4.课堂教学类
5.实验仪器及教具类
6.校本教材及专著类
二、评选条件
1.论文类要求:申报的论文须在市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包含《宁夏教研》、《银川教育》),且字数在2000字以上。
2.专题研究报告类要求:申报的专题报告必须是公开发表或被教育行政部门采用作为决策依据或与银川市教育教学重大实践活动相关(须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调查研究报告、教育教学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
3.课题研究报告类要求:必须是经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审批立项并已结题的课题成果。
4.课堂教学类要求:由银川市教科所根据2018年度“推进课堂变革”评展活动对优秀课例进行鉴定,不接待其他个人奖励申报。
5.实验仪器及教具类要求:教学实践中教师个人制作的实验仪器等。
6.校本教材要求:在本校已经使用的校本教材。
7.著作要求: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上报时需提交著作1本。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参评成果的完成时间限定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申报成果材料要求:
论文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论文文本一式3份;提交公开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原文的复印件1份、该论文知网查询所在页面打印件一份(《银川教育》除外);
专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研究报告文本一式3份;公开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1份或相关各级行政部门文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课题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立项证书、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课题研究报告文本3份。
实验仪器及教具类成果上报时需提交:照片和关于试验仪器使用的说明文本3份,必要时提供实物进行鉴定。
校本教材上报时需提交:校本教材1本;提供使用证明及学校的评价资料1份。
申报材料打印要求:打印规格为A4纸,4号仿宋字体;文本需设封面页(见附件1);文本内页打印标题和内容,不得出现作者的姓名、单位等信息。
3.已参加过银川市、自治区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并获奖的成果不再重复参加评奖。
4.每位参评者只能申报一项。
5.成果申报时须填写成果申报表(样表见附件)。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的参评的成果由各单位统一收集后,报送至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市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民办中小学校申报的参评成果,由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统一收集后,报送至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3.各单位申报参评的成果材料连同申报登记汇总表文本一份及电子表(样表见附件,电子表格发至邮箱:2371676585qq.com),于6月7日前送交银川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不接待个人报送,逾期申报无效。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