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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19-0023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9-03-25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9-03-25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按照市委部署,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查组2018年9月-12月对全市教育党工委开展了巡察,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现请各单位对巡查组提出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教育局根据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几个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1.严格控制参训人数与内容

严格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和培训相关要求的补充通知》(银党发[2017]67号)文件要求,由社会机构举办的收费性培训,除我局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通知必须参加外,各学校一律不得派老师参加,严禁自设项目出差。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公务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党办[2016]97号)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参加与其业务技术工作紧密相关的社会培训,其他无实质意义的培训不得参加。

2.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按照《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公务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党办[2016]97号)文件要求,各学校、单位教师出差必须按规定报单位(校)领导批准方可外出,校领导出差报教育局领导批准方可外出。严格按规定开支报销差旅费,费用由各单位承担,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二、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规定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暂行规定》(银党办[2014]56号)要求,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尽快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局直属各单位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工作实施方案》与银川市财政局的要求,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尽快制定和完善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工作流程图,落实内部控制工作要求。


附件1:《银川市教育局公务出差管理办法(试行)》




                               银川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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