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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3/2020-0017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04-27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0-04-27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2020年创建自治区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工作安排,围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校园)安全专项治理、安全教育、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能力,坚决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全体师生、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校园安全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银川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全面构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校园安全治理能力

(一)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根据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重点围绕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师生员工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品安全制度、校园巡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在充分发挥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围绕门卫定点值守、安全巡查、护校护生、食品监督、疾病防控、秩序维护、应急处置等校园安全工作,组建由校园保安、在职教师、学生家长等人员组成的校园安全管理队伍。

(三)加强校园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以《银川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为总预案,编制应对自然灾害、校园火灾、校园踩踏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校园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舆情应对和部门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和《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操作规范》,按照“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演练”的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校园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校园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为校园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全面提高校园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

(四)加强校园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

针对校园管理制度、教学环境、设施设备和教育教学活动等环节,在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科学、精准识别可能发生的危险源及公共安全事件,对发现的风险源及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风险等级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建立标准化安全风险与隐患治理台账。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点及区域设置风险警示牌,标明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五)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

1.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年度教育教学课程安排,以课堂教育为主线,以安全教育学习平台为抓手,严格落实小学每学年不少于14课时,初中每学年不少于12课时,高中阶段每学年不少于8课时,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涉及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确保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卫生防疫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和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校园卫生工作机制,加强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医教共同体,提高校园卫生保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强化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和贯彻“预防为主、全程监控、属地管理、校园落实”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以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目标,严把校园食堂采购配送、索证索票、存储管理、加工制作、经营销售、人员培训、留样消毒等内防关口的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校外隐患食品流入校园。

4.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严格落实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和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全面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强化校园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装备和微型消防站建设,打通消防通道最后一公里;强化校园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形成消防安全闭环式管理工作模式,及时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师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师生消防安全处置技能和逃生技巧;强化消防安全家庭教育,构建校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校消防安全防范网络。

5.强化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管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摸清师生上下学基本信息和安全隐患,根据天气变化研判,及时发出安全预警,着力构筑教职员工和家长“思想防线”;严格执行校车运行各项标准和师生上下学“六不六要”(六不:不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超速超员等不安全车辆;未满12周岁不骑车上路;不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护栏或在铁路上逗留;不在道路上追车嬉戏或抛物击车。六要: 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原则,杜绝校车驾驶员带“病”上车、校车带“病”上路和师生乘坐带“病”车辆等违规行为,着力构筑“源头防线”;强化校园门口路面的管控与疏导,严格落实校园车辆管理制度,实施人车分流,强化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标识、标线、减速带、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着力构筑“路面防线”。

6.强化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备案、使用、废弃处理等手续和程序的规范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逐项、逐量的跟踪追溯;重点落实危险化学品“一监两专三双”(一监指监控设施,二专指专库、专人,三双指双人、双门、双锁)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急处置等水平和技能。

7.强化防溺水和冰面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家庭、社会、水域主体单位、水域监管部门、校园等多维一体的教育、监管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遏制学生溺水死亡和冰面安全事件发生。加强防溺水和冰面安全教育的力度、密度和深度,落实安全教育职责;落实每天“下学3分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六不准八避免”(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八避免:避免去近几年有人挖沙的河道游泳;避免去水库主干渠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雨中、雨后在河道、湖塘、井池边行走;避免雨中单独过桥;避免去不熟悉水域游泳;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游泳,如正午暴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等;避免到深水区、冷水区游泳;避免到污染严重、水质差的水域游泳),提高学生防溺水和冰面安全的自觉意识;加强对校园园内、周边和学生上下学途径水域的排查,联系相关单位和主体责任人设立标示、标语,落实与水域单位和主体责任人的告知和提醒;加强与学生监护人“防溺水和冰面”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和沟通,明确落实监管责任。

8.强化大型活动和外出研学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审批职责,确保活动的合法性与规范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审核、预防、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大型活动和外出研学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防范周密。

9.强化校舍和校园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健全日常排查、报告、检测鉴定、加固维修、建档立卡制度,落实防洪、防风、防火、防雷击和防御其他地质灾害的校安工程,重点排查和处置高空坠物和地下各种管网开口坠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立长效机制,预留专项维修、维护、检测鉴定资金,落实校舍安全资金保证。

10.强化网络和舆情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校园网络和舆情安全监测、管理机构,严格落实网络和舆情安全责任制、校园内部网络和微信舆情管理措施;做好校园计算机病毒防护、校园网保密和班级、校园微信群负面舆情监测、防控等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上网的引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健康向上的思想意识,自觉抵御不良网络信息的侵蚀。

11.强化体育教育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到时间、内容、场地器材和辅导人员的“四落实”;加强对上课学生的全员监管,落实体育课点名和着装检查制度;加强对校园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每日的检查、维修、加固工作和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2.强化用电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校园用电安全和电气火灾防范机制,严格落实线路、运行设备、防雷及接地设施日常检修制度和电表箱专人管理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设备缺陷,立即进行整改,并严格执行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加强对校园内外及周边变电箱、电流转化器、校园电表等配电装置及附属物的管理,落实安全围栏、门锁、警示牌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提示及防范要求;加强对校园电线、电气设备型号、运行年限等的建档立卡工作;严格落实开关折断容量、设备绝缘、线路老化到期更换制度。

13.强化防震减灾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体系和演练机制,强化师生对防震减灾认识、宣传和心理素质练习,切实提升师生对防震减灾的正确认识和心理素质,熟练掌握科学的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护理方法;强化师生对生活中各种环境下,自防自救方法和施救、护理方法的研讨与交流,养成良好的观察、思考习惯;强化防震减灾预案建设和修订,确保在校期间一旦发生地质灾害,能够用科学的自防自救方法,迅速自救自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强化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在演练中检验预案、完善准备、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科普宣教、提高能力。

二、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

14.持续做好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工作。建立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畅通和规范广大师生家长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通道,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学校;建立涉校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并依托地方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学校安全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推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邀请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驻校指导,为学校依法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校园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积极推动开展学校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网络,最大限度消除师生心理问题,塑造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15.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加强“护学岗”建设,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治安岗亭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守护,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根据校园门口的具体环境,科学划设隔离区,安装减速带、阻车器等安防设施,严防威胁校园周边安全等突发事件。对已排查出的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密切掌握其基本情况和现实状况,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恶性案件。

16.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进一步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广播、综合执法、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深化“校园摸排举报、教育局统筹协调、执法部门精准整治”的合作模式。有针对性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流动商贩不规范经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存在娱乐性经营场所、社会闲散人员在上下学期间在校园周边的部分商铺中逗留,个别商贩向学生兜售香烟、容留学生吸烟、赌博,销售“三无食品”、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及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7.持续加强校园欺凌问题整治。继续按照市教育局、综治办、法院、检察院等1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19〕12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遏制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校园欺凌事件;对发生的校园欺凌行为要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及时开展调查处置,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立案查处;进一步细化“法治进校园”工作,提高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与网信、信访部门的合作,做好“校园欺凌”负面新闻的宣传舆论预防和管控,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制止各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形成全民共育的良好氛围。

18.持续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收费等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方面报备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及时纠正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查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9.持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坚持以“爱路护路宣传月”活动为载体,以重要节假日、校园寒暑假、农村农忙季节为主要节点,制定具体宣传计划,深入沿线中小学校园组织开展“守护平安高铁·安全伴我同行”、“爱生命、防危行、保畅通”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宣传重点,狠抓重点宣传、突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爱路护路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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