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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20-0056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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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名 称: | 关于开展第二批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评选的通知 |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
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经银川市教育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研究决定,自10月21日起开展第二批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博物馆、生态保护区、自然景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示范性农业基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资质健全。基地应具备法人资格,持有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营业执照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经营许可证等;有经正式批准的发展规划,开发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两年以上,近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不良记录。
(二)课程规范。基地应具备能够充分体现银川本土文化元素的课程资源,具备至少1个主题课程;课程设计应主题鲜明,目标明确,突出体验、强调互动,符合小学、初中、高中等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每一个项目课程方案,原则上以一天为单位时间,学生人数以50人左右设计,涵盖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简介、实施流程、研究问题、分享展示、总结评价等内容。研学课程必须具备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思想性,有利于培养学生协作互助、探究精神,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乡土意识。
(三)服务规范。基地管理规范,组建了专门的研学实践服务机构和能够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专业团队,相关人员具备与服务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与基本素养,每50名学生应配备1名研学指导教师。
(四)设施齐全。基地进出口要安全可靠、交通便利、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建设或划定有专门的室内外研学场地且布局合理,场所面积能够满足学生研学需求;具备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大型基地等单次接待能力不少于500名学生,小型场馆基地单次接待能力不少于100名学生;基地内设有公共休息设施、安全警示、文明游览等明显提示,主要入口处、交叉路口、主要参观点及服务场所等设置清晰的指示标志;基地内设有医务室、停车场、警务室,并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卫生间达到旅游景区标准要求。
(五)安全规范。基地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编制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设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有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具体方案,并根据需要购买公共责任险及其他相应保险;有车、船等运输工具的,应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运输工具安全可靠,相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10年以上,且5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和不良记录;提供餐饮的,应具有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场所干净卫生,食品来源安全可靠,从业人员持证(健康证)上岗。
(六)费用优惠。对参加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师生团队,实行门票优惠或减免政策。
(七)落实规范。研学实践基地须严格遵守《银川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活动的通知》(银教办发〔2019〕42号),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降低标准或变相落实。
三、申报程序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21日—11月10日)
结合申报条件,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完成申报表和研学课程。
(二)申报阶段(2020年11月10日-11月20日)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于11月10日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相关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本地有关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于11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择优推荐5—10个。属地不明的单位可直接向银川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纸质材料(申报表、研学课程等)一式2份,送至银川市教育局教育二科,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ycsyx2020@163.com。
2.被认定为自治区第一批中小学研学基地和银川市第一批中小学研学基地的单位,此次不参加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考评(研学课程的有效性、规范化组织活动、社会效应等)考评合格的单位,直接认定为第二批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三)评选阶段
1.市级复核(2020年11月底)。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推荐的基地进行资格复查,并就申报单位资质及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分,综合复查优秀者列入考察评估名单。
2.现场评估(2020年12月上旬)。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列入考察评估名单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评估,主要评估各申报单位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场馆设备、食宿条件、导师团队、课程体系、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等内容,并对基地予以综合考核评分,考核优秀者赋予集中陈述资格。
3.集中陈述(2020年12月中下旬)。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团队,组织具备集中陈述资格的申报单位进行集中陈述,由申报单位法人代表或研学部门负责人就基地申报创建工作进行集中陈述,每个单位陈述时间5—8分钟(可利用PPT进行辅助陈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认定阶段
1.结果公示(2020年12月底)。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根据资格审查、考察评估、集中陈述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单位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认定为银川市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2.认定挂牌(2021年1月)。对认定合格的单位挂牌、推介宣传。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自认定之日起,每两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反应不良的单位,予以整改通报或取消资格。
附件:1.银川市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2.第二批银川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申报表
联系人及电话:市 教 育 局 潘雪 6888721
王岑 6888721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张波 5129906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