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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0987/2023-0018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5-24
责任部门:银川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5-24
名 称: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开放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开放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开放日”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开放日”

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宣传和展示我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果,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地了解家门口的学校,结合银川市教育局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是加强学校与社会联系,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校园开放日”活动,让家长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办学条件,进一步强化家长对“家门口学校”的认同感,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放范围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

三、开放时间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本校(园)实际,在6月30日前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活动次数根据学校实际确定。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其他进校园活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并在活动开展前一周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公告,邀请辖区学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参加。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围绕下列内容,通过观看学校宣传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1.幼儿园。办园理念、办园特色、师资配备、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流程等,以及保育保教费、伙食费等收费标准。

2.小学。学校办学理念、办学质量、师资配备以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等。民办小学还需公布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收费标准。

3.初中学校。学校办学理念、师资配备、办学质量以及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等。民办初中学校还需公布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收费标准。

4.普通高中学校。学校办学理念、多样化特色办学情况、办学质量、“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改革推进情况等,以及学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收费标准。

5.职业学校。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就业渠道、校园生活环境、学生住宿情况等。民办职业学校还应公布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三)总结宣传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经主管教育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提前一周在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活动安排。要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科学设置参观线路,做好人员配备,引导有关人员有序进入校园参观。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和市属各学校在7月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

(二)严肃活动纪律。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活动”提前招生或者选拔学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收取学生简历和各类获奖证书等材料,不得发表与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言论。凡未经主管教育部门审定同意擅自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的学校以及在“校园开放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由主管教育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上报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进行处理。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校园开放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纠,切实严肃活动纪律。本方案下发之前已自主开展此项活动的学校,要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校园开放日”活动规范开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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