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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3-0046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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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文字解读』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政策解读 |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自治区属、市属各中学: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宁教规发〔2023〕9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做好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起,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分值由50分调整为70分,银川市中考总分由750分调整为770分。其中,2024年、2025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仍以25分计入总分;从2026年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调整为A、B、C、D、E五个等级(E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占学生比例不得超过3%),信息科技科目分值由15分调整为20分,历史科目分值由30分调整为50分。
二、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银川市中考报名时间由八年级第二学期和九年级第二学期两次报名调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一次报名,报名对象为具有银川市三区初中学籍的八年级在校学生。
学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自治区和银川市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部队调防干部,同时学生本人在银川市有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银川市辖区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经招生主管教育部门核准后可补报名。
三、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信息科技考试时间由九年级第二学期调整为八年级第二学期,考试统一使用自治区试题,采取上机考试,考试方式由闭卷改为开卷。从2025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安排地理、生物学及实验操作、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对因身体疾病等突发状况确实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和符合补报名条件的学生,经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在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可在九年级第二学期安排补考。
四、各初中学校要根据学生初中三个学年的日常表现,据实做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体育与健康科目过程性测评成绩认定。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D等以上(含D等)。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文化课总分、小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和体育成绩均相同的考生,以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五、从2023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将享受银川市三区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资格的条件由“考生必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调整为“考生必须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户籍动迁截止日期为中考报名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且在初中学校有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满三年”。同时,对放弃民办初中学校录取资格的学生取消“指标到校”资格。
六、各县(市)区教(体)育局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学籍管理,严格规范转学工作,原则上九年级不得办理转学。确因特殊原因由外省(市、区)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就读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转入新学校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按照自治区综合素质评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原档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新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较大出入的,以新学校评价结果为准。
七、永宁县、贺兰县和灵武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本辖区中考政策,及时向社会发布。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