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教育督导工作
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93901 | 发布日期: | 2018-10-24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
名 称: |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银政教督办〔2018〕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评估的依据
本次督导评估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依据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进行。
二、督导评估的方式
(一)查阅资料:查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中涉安各部门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的资料和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资料,核实校园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二)实地察看:抽查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实地考察校园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情况。
(三)评估采用定性和量化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对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做出定性评价的同时,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整体工作进行量化,前六项每项一级指标得分率为85%以上,且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得分80-89分的为良好,得分60-79分的为合格,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工作日程
日期 | 午别 | 时间 | 评估单位 |
10月31日 | 上午 | 9:00-11:30 | 金凤区 |
下午 | 14:30-17:30 | 灵武市 | |
11月1日 | 上午 | 9:00-11:30 | 兴庆区 |
下午 | 14:30-17:30 | 永宁县 | |
11月2日 | 上午 | 9:00-11:30 | 西夏区 |
下午 | 14:30-17:30 | 贺兰县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将各部门的资料统一集中于教育局备查。
(二)各县(市)区核查时提供自评报告和自评打分结果,评估组到每个县(市)区直接开展核查工作,不听取汇报。
(三)本次评估安排一个资料核查组,三个实地抽检组(分别抽检2所中学、2所小学、2所幼儿园),望各县(市)区安排人员做好对接工作。
(四)本次评估的结果将作为2018年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中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主要参考。
(五)督查专家组成员10月30号下午2:30在728会议室参加培训会。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组名单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组名单
组 长:马小林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 王少云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唐金茂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调研员
谢 萍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马思远 银川市教育局教育管理处干部
张国奇 兴庆区教育局基教处
张英龙 银川市回民中学副校长
孔 洁 银川市第一幼儿园园长助理
潘晓红 金凤区回民幼儿园后勤主任
马宏亮 西夏区教育局民办教育安全办公室
段 云 西夏区第十一小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