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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3/2018-93902 | 发布日期: | 2018-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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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
名 称: | 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市级验收安排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市级验收的通知》(银政教督办〔2018〕15号),现决定于11月21日至23日对各县(市)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进行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验收工作在银川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实施,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验收工作。
组 长: 马小林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组长: 刘胜林 银川市教育局副局长
普及程度与经费保障组:
唐金茂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调研员
任媛媛 银川市教育局财务主管
初中组:
杨晓梅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副校长
柳 军 银川市教科所
高中组:
哈敬义 银川市第六中学副校长
刘国清 银川市教科所
谢 萍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马 慧 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日程安排
日期 | 午别 | 时间 | 督查单位 |
11月21日 | 上午 | 9:00-11:30 | 永宁县 |
下午 | 14:30-17:30 | 灵武市 | |
11月22日 | 上午 | 9:00-11:30 | 贺兰县 |
下午 | 14:30-17:30 | 兴庆区 | |
11月23日 | 上午 | 9:00-11:30 | 金凤区 |
下午 | 14:30-17:30 | 西夏区 |
三、工作要求
1、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11月20号下午2:30在728会议室组织召开此次验收工作的培训会,请专家组成员准时参会,另外,请各县(市)区安排一名负责对接此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
2、验收工作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专家组成员先到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中查阅档案资料,然后分为初中组和高中组进学校进行实地核查。
3、本次验收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各县(市)区安排一名初中组、一名高中组人员对接,不得超标准陪同;专家组成员根据任务分工,认真履职,验收工作要真实反映各县(市)区工作的完成情况。
4、验收评估工作结束后,集中进行反馈,时间另行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