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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60987/2023-00259 | 发布日期: | 2023-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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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教育局 |
名 称: | 银川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工作的报告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银川市教育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多举措全面加强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学校及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了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专项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24人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679家次,食品经营户176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生集体供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对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明确检查范围,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本次专项检查涵盖大中专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校外学生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小便利店、小餐饮店。银川市教育局结合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现学校、幼儿园监督检查全覆盖;对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摸底排查,建立监管档案;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
(三)明确检查内容,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机构的许可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加工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到位;检查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许可证照是否齐全,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治,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索证索票是否齐全,人员操作是否规范以及有无经营“三无”食品、有可疑质量问题的辣条、“五毛”食品等。同时查看有无经营包装标识含有宣传暴力、淫秽色情等的玩具和食品,要求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酒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从业素质。开展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费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鼓励督促各学校食堂积极购买第三方食品安全责任险;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将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纳入供餐食谱设计,按照用餐人数和营养均衡的原则配置菜品、主食,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中的减损管理;指导学校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践行“光盘行动”;指导学校建立防止食品浪费的监督检查机制,制定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上还不够扎实;三是个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制止餐饮浪费上认识还不够深入,成效还不够明显。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下步工作
银川市市教育局局将围绕持续巩固“两个创建”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一是指导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等法规制度做好食品安全宣传管理各项工作;二是会同市监、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三是持续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督促新建立的学校食堂建立网络厨房,纳入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校园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四是积极倡导文明用餐,结合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工作,持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及反餐饮浪费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力度,营造文明用餐的浓厚氛围。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银川市教育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 |||
项目 | 数量 | ||
一、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549 | ||
基本情况 | 其中: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156 | |
辖区内持证幼儿园食堂数(家) | 393 | ||
实施4D、5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 219 | ||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7 | ||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 | 549 | ||
二、辖区内持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 4 | ||
供应的学校数(个) | 54 | ||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 4 | ||
督促整改情况 |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2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14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3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9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38 | ||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0 | |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7 | ||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3 | ||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7 | ||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 0 | ||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4 | ||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 监督检查数(户次) | 2444 | |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21 | ||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 0 | ||
罚没金额(万元) | 0 | ||
吊销许可证(家) | 0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0 | ||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 0 | ||
刑事立案数(起) | 0 |
注:表中“基本情况”包括高校、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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