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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4/2015-0428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2015-08-21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5-08-21
名 称:银川市科技局关于办理督办件的情况报告

银川市科技局关于办理督办件的情况报告

市委督查室:

根据徐广国书记的批示和银党查字【2015】234号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对四川市民欧绪凡的电动汽车充电方式的分析和发明专利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并查阅了有关资料和信息,现将落实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局对欧绪凡的《用电网电力驱动电动汽车使其能够取代内燃机汽车》的发明专利进行了检索分析,该专利目前处于受理后的实审公开阶段,能否授权还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实际审查后才能确定。

二、该技术并不是新颖技术,五六十年代全国许多省市都建设并使用了无轨和有轨电车,两种技术有相似之处。

三、充电设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它行业配套设施众多,首先是汽车生产企业要量产相应类型的电动汽车,其次才考虑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

四、作为该技术专利的申请人,欧绪凡应该向汽车生产企业推荐使用,专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市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有关规定,政府职能部门不可直接帮助专利权个人制造或销售产品。

根据以上几种情况分析,建议我市不采纳该专利技术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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