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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2-0003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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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02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2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银党发〔2021〕33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在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宁建(法)发〔2022〕1号)精神,深入开展我市园林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生态园林化发展,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学法用法和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园林精细化管理、林业(园林)有害生物检疫工作,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下称“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见效。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满足园林系统干部职工对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园林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通过广泛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园林行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园林法治精神的认同度。
二、主要任务
(一)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园林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按照区、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在园林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宣传学习宪法,继续结合“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宪法宣誓仪式,不断提高园林系统干部职工的遵宪守宪意识。继续组织学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园林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园林系统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内法规。
(二)深入宣传园林保护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依法推动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继续加大黄河流域保护和城市园林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绿化管理条例》《银川市绿化管理条例》《银川市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悉范围,通过普法宣传培育公民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公众保护园林景观、生态资源,爱护植物的思想意识。推动“两山”理论深入人心。大力普及园林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公园、绿地相关规章条例,帮助公众了解以城市公园、景观为主体的生态城市在提升生态平衡和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调动全民积极性,激发爱绿护绿意识。
(三)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园林系统依法治理水平
以全面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园林领导干部为着力点,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扎实推进园林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常态化法治培训制度,植物检疫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行政程序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查处纠正违法行为,规范开展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加大考核力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让法治宣传更有力度
做好阵地建设、维护,及时修缮、更新阵地设施。加快推进局系统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建设,以各大公园为法治文化建设阵地,利用宪法广场开展宪法及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公园创建,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在各公园规划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宣传牌和LED电子屏,宣传包含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德守礼、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为市民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学法环境。局属各公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普法进公园”活动,充分利用“植树节”、“6·26”、“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主题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举措
(一)在依法履职中开展实时普法
按照“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面,回应舆论关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在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有效公开执法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和维权途径等各环节实现全程普法;在执行政策、为民服务过程中,宣法讲法、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背景,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在复议应诉过程中依法承担举证责任,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司法裁判,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守法形象。
(二)推动形成普法合力
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心聚力强化园林法治宣传教育力量。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及时分享宣传培训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与司法行政、综合执法、公安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协调合作,逐步扩大在办理占地移树时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园林工作、热衷生态保护,充实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
(三)创新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
创新形式手段,丰富内容载体,提高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在普法形式方面,采取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竞答竞赛、考试考核、张贴发放图册、悬挂横幅等多种宣传教育模式,积极扩展典型案例解读、法治故事讲演、难点问题解答、志愿者活动等群众喜爱的新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途径方面,在利用好公园广场、宣传栏等传统媒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探索将微视频、图解、漫画等新形式运用到普法宣传中,体现普法亮点特色。
(四)推动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宣传有机结合
将法治教育纳入宣传工作主阵地,促进法治文化与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积极挖掘园林工作实践中的法治建设亮点,在打造园林宣传品牌过程中讲好法治故事,不断丰富园林精神内涵。结合植树节、爱鸟周、禁毒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法治示范创建的考核评价内容,纳入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健全体制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园林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安排和部署法治工作,研究重大相关事项,纳入年底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管理机制,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压紧压实普法职责,落实落细普法工作举措。
(三)强化指导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和指导,对普法工作成效开展评估,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提出整改要求,必要时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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