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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2-000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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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27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局属各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市园林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扣自治区和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围绕以政务公开促法治、促服务、促规范、强化支撑保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
二、加强重点领域全过程公开
1.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自治区、银川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做好小微公园建设、城市道路配套绿化、园林绿地绿化养护、杨柳飞絮治理等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的信息公开。
2.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园林系统财政预决算公开,优化调整公开范围、内容、方式、精度和格式要求,定期对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打造“阳光财政”,做好银川市园林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和2022年随机抽查计划、事项清单、抽查结果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常态公开。
3.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公园、广场等场所的疫情防控信息,做好宣传引导。
4.做好各项基本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局属各单位和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5.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结合园林绿化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32号)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6.做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并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
7.科学界定公开方式。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效果、影响等,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8.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开放日”活动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等原则,结合公园管理、小微公园建设等工作特色和重点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
1.压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积极引导舆论、解疑释惑。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2.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政务公开法定职责,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局属各单位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3.强化考核评估。坚决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效能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要求,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持续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