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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4-00060 | 发布日期: | 202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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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名 称: | 关于城市共享绿地免费开放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为满足广大市民群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建设等新需求、新期待。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城)发〔2023〕6号)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共享区域
按照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在银川市建成区内首批试点开放森林公园(中心花园、足球场和太古金樽)、凤凰公园(东门北侧绿地)、花博园(和合岛西侧临阅海湖绿地)、海宝公园(九曲水道西侧绿地)、中山公园(梦花路至朔方路绿地)、典农河带状公园(银川市国交中心西北侧绿地)、伊水园、大碱湖南侧小微公园(在建)、新月广场(C区)、大团结广场(北侧河北杨林)、大团结广场(南侧胡杨林)、丽子园广场(西区林带)等12处共享绿地,总面积约529亩。
二、开放时间
森林公园:夏秋季9:00-21:00,春冬季9:00-17:00;
凤凰公园:5月1日至10月31日 9:00-17:00;
花博园:夏秋季9:00-21:00,春冬季9:00-17:00;
海宝公园:儿童乐园区(周一至周日)、帐篷休闲区(周四至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吊床休闲区(周四至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夏秋季:9:00-21:00,春冬季:9:00-19:00 ;
中山公园:5月1日至10月31日 9:00-20:00 ;
国交中心西北侧绿地:5月1日至10月31日 8:00-20:00;
大碱湖南侧小微公园:景观提升暂时关闭,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新月广场、大团结广场南侧河北杨林带、北侧胡杨林带全天开放;
伊水园:5月1日至10月31日 8:00-20:00;
丽子园广场:5月1日至10月31日 8:00-20:00。
三、可开展活动类型
可进行帐篷露营、冷餐休憩、亲子互动、运动健身、拍照打卡等活动。
四、相关规定及提示
1.城市公园绿地共享区域在开放时间内对市民免费开放,不收取占用绿地费用。
2.禁止乱扔垃圾、酗酒、喧哗和损坏绿地等不文明行为,践行“无痕”露营,共同维护良好的休闲空间。
3.禁止以圈地等各种形式霸占共享区域,开放时间结束后立即离开并拆除帐篷等设施。
4.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在草坪烧烤、烹饪、焚烧等使用明火行为。
5.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攀折花木、牵拉挂绳、乱丢垃圾、毁坏草坪、挖砂取土、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
6.禁止使用大功率扩音设备产生噪声污染、实施其他妨碍公共场所治安以及干扰他人游玩、休憩的行为。
7.禁止使用破坏性较大的帐篷固定设施及带有尖细桌椅脚的户外设备。
8.未经批准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经营、私自兜售商品、散发广告宣传单等活动。
9.因帐篷搭建或活动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损坏公共设施等,搭建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照看好随行老人与小孩,注意游园安全。
11.进入共享区域后遵守绿地管理单位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12.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若发现非法收取占用绿地费用及其他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共享绿地管理单位公布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特此公告。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2024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