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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917P/2024-00124 | 发布日期: | 2024-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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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
名 称: |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4号“关于小圆湖移交宁夏医科大学建设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张红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小圆湖移交宁夏医科大学建设管理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下属单位湿地保护中心承办,协办单位为兴庆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在接到代表的建议后,指定由湿地保护中心落实办理,并组织人员就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制定了办理方案。6月11日召开湿地保护中心行政会议研究通过,指定由原湿地保护中心副主任吕金虎负责办理落实。办理过程中,于7月31日通过电话与提建议张红军代表,深入了解了有关情况,听取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副局长何昆同志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小圆湖基本情况
小圆湖(南湖)位于兴庆区大新镇上前城村宁夏医科大学校园(原宁夏医学院)南侧,东至109国道、南至南环高速公路、西至唐徕渠、北至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占地面积497.07亩,自然湖泊水域开阔,生物多样性丰富,属一般湿地湖泊水域,管护责任单位为宁夏医科大学。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7·26次)“关于宁夏医学院新校区南湖的规划与使用”会议纪要,“小圆湖(南湖)移交宁夏医学院投资、管理、使用,不得改变湿地用途,土地使用权归市人民政府。宁夏医学院负责制定南湖规划改造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批后,分期实施”。
二、小圆湖保护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2024年7月31日、8月28日,兴庆区自然资源局与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湿地保护中心、园林管理科、绿化一处相关人员通过对小圆湖现场调研和走访,小圆湖东侧紧邻胜利南街,中间有绿化带、草坪隔离,闲散人员从东南边随时能进出小圆湖,长期存在偷钓、游泳、冰面滑冰等行为,对水域周边环境卫生及水质造成了破坏,安全风险高,隐患多,监管难度大,严重影响了宁夏医科大学小圆湖正常的保护和管理,需亟待解决隔离防护安全方面的问题。
三、加强小圆湖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措施
根据张红军代表建议及小圆湖现场踏查情况,银川市湿地保护中心、园林管理科、绿化一处和兴庆区自然资源局与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现场认真研究达成一致意见。
加强小圆湖保护和管理的主要措施:一是沿小圆湖湿地东侧与胜利南街绿化带西侧位置,由宁夏医科大学负责加装大约1000米围栏,维修环湖步道,清理湖内漂浮物及周边卫生。宁夏医科大学将切实负责起小圆湖湿地管护责任,对湖面及周边24小时巡护,保护小圆湖的生态系统和水资源;二是市湿地保护中心等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宁夏医科大学,对小圆湖湿地保护修复和宣教工作进行指导,逐步恢复小圆湖湿地生态功能,使小圆湖达到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标准,为宁夏医科大学师生提供一个安静优美的学习休闲环境。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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