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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5/2021-000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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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12-25 |
责任部门: | 宗教科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各县(市)区统战部(民族宗教局),市级各宗教团体,海宝塔寺管理所:
经银川市民委(宗教事务局)研究同意,现将《银川市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银川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银川市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台账
银川市宗教事务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
银川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百日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银川市宗教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银川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狠抓岁末年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安委发[2020]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宗教领域组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方案,以“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宗教活动场所自查与民族宗教部门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防范措施、检查巡查制度。立足安全自查、隐患自除、安全责任自负,实行严格、规范、科学管理,着力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防控、组织扑救和宣传育培训能力。
(一)宗教场所消防管理方面:1、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齐全;2、消防通道保持畅通;3、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4、制度健全、值班值守人员到岗到位。
(二)宗教场所建筑安全方面:礼拜主殿堂(配殿、偏殿)、附属建筑、上下楼梯、电梯、水管(排水)、墙体有无下沉、倾斜、移位、渗漏等不安全情况。
(三)宗教场所管理责任方面:1、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管理责任人责任情况;2、值班人员履行直接责任情况。
(四)银川市宗教场所电气火灾防控管理方面: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预防电气火灾危害,须每周、每月定期对场所内使用电气做好日常自查自检、节日巡查及安全检查,做好巡查记录。
2、新建宗教活动场所电气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报消防救援机构检查验收、登记备案。投入使用前宗教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要组织自行检查,确保安全无误。
3、宗教场所使用的电气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监督管理、宗教部门行政指导、乡镇(街道)属地监管、宗教团体督促协调。
4、建立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熟练掌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将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制度、应急方案及措施、防火器具数量及型号、防火检查记录表、昼夜值班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管理人等建档立卡、记录在案。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12月初至2021年3月底,按照宗教场所自查自改、县(市)区监管检查、市宗教部门督导抽查、暗访核查、健全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分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25日前)
1、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对照梳理,汇总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宗教场所要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宗教部门备案。各县(市)区要于12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宗教局宗教科(行政中心3号楼413)。
(二)集中大排查大整治阶段(12月下旬至2021年2月底)
1、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完善整改的基础上,深入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对标对表、明查暗访。
2、强化突出问题隐患全面治理。各县(市)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每个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3、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问题隐患“清零”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梳理、认真汇总今年以来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台账逐项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实行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已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复查验收清单,做到“谁牵头、谁验收、谁负责”,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复、不反弹。
4、加大警示和曝光力度。各县(市)区要通过“三定”学习、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警示防范教育,引导宗教场所做好场所安全生产工作。
(三)整改完善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3月初至3月底)
1、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
2、银川市宗教事务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宗教场所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集中整治工作、整治效果进行跟踪核查,开展“回头看”。
3、各县(市)区要及时分析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要对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书面报告, 2021年3月10日前报市宗教局宗教科(行政中心3号楼41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成立银川市宗教场所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委(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市级宗教团体及有关业务科室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政治责任,也要相应成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市)区宗教场所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场所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二)加强统筹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县(市)区要充分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切实对本县(市)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明、情况清。
(三)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场所教育培训。各县(市)区要加强事故会商研判,定期分析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风险,与应急、消防、卫健等部门联合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确保关键时刻快速响应、高效安全处置。
附件2:
银川市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 时间:
场所名称; | |||
所在县区: | |||
场所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检查时间 | |||
检查人(签名): | |||
存在问题及隐患 | |||
处理情况 |
附件3:
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台账
单位: 时间:
序号 | 场所名称 | 消防问题及隐患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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