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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1-0127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1-12-08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12-08
名 称:银川市民政局2011年依法行政

银川市民政局2011年依法行政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今年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银川市2011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严格执法为切入点,突出民政普法、用法、执法、法律监督等环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保建新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综合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一是年初市民政局组织机关业务处室干部职工及局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共40余人进行2天封闭学习培训。保建新局长做了学习培训动员讲话;局各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讲授相关业务内容;参训人员进行了自学和现场提问及讨论交流。通过学习,提高了民政干部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掌握民政系统各业务领域知识,理清工作思路。二是举办了市民政局慈善法规政策培训。《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出台后,为使全市慈善工作人员尽快掌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慈善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慈善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邀请自治区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副处长贺耀主讲,对我市慈善工作者进行培训,通过对慈善法规政策和慈善事业创新等方面内容方面进行解读,提升了全市慈善工作者做好慈善事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慈善公益活动项目规划。三是举办全市灾害信息员及收养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对我市县区灾害信息员及收养登记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培训以学习国务院颁布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民政部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收养登记工作有关法律政策为主要内容,共130多人参加了培训,使参训人员对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执法程序、执法主体、文本制作、信息上报等进一步掌握要点,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举办了为期3天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及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培训班,共412名人员参加,主要学习了《居民组织法》等,提高了社区服务等业务工作能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市民政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本部门工作领域出现的重大治安隐患和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要求基层单位及时向上级部门及综治办报告,防止漏报、迟报甚至瞒报,及时按上级领导指示,妥善处置。

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做群众工作的优势,按照善待有理访、劝导无理访、减少越级访、控制进京访的原则,向信访对象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对象的情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以缓解社会矛盾。对局系统干部职工不关心群众疾苦,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官僚主义、渎职行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并视情况严肃处理,切实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实行局领导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发现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民政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件、事件,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

四、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一)认真履行社会保障职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低保制度,推进依法施保。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银川市城市低保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及标准》、《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评估指导意见》等制度。各县(市)区还分别制定了低保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规章制度,强化了低保工作的依法行政和行政效能,使基层管理人员有规可循,城市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把握政策,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严格(严格审批程序)、两个核实(核实家庭成员和家庭实际收入)、三个公开(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电话)、四个不批(不按程序申报的不批、条件不符的不批、手续缺项不全的不批、群众有异议的暂时不批)。在运行过程中,对居民个人申请、居委会核实、张榜公示、发证、领取低保金、定期复查,取消享受资格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依法保障、动态管理。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城市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做到谁入户,谁负责。对重点保障对象一年调查一次;对收入来源比较明确,但变化不大的保障对象半年调查一次;对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就业结构易变动的保障对象,一季度调查一次的动态管理,真正做到低保管理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

四是档案管理规范。各县(市、区)民政局建立健全了统一规范的低保对象个人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以及财务、政策文件、增减变动、分类施保、来信来访等档案资料,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也按要求统一建立健全了详细的低保对象个人台帐、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增减变动、复查登记、限期保障等档案资料,实现了低保信息电子档案录入率达95%以上。

五是加强低保社会监督和处罚力度,努力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了低保对象卡片(相片)公示示范点,对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补差标准进行常年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争取劳动监察部门配合,对个别企业缺乏诚信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的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启动骗保追偿制,对个别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低保金的低保对象,除停保外追回自骗保之日起领取的低保金及各项补贴,并将追缴结果向社区居民公示,此举引起的震动非同一般,对弄虚作假骗保者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达到了警示的目的,有效地维护了低保法规的严肃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机制,为老龄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精神,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建设,制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制度保证。完成了《银川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0—2020)》课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是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落实,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银川市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落实老年各项优待政策,为8万余名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我市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优先购买车票、飞机票上车、免收普通挂号费和专家挂号费、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半价乘坐市内公交、半价使用体育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免费使用收费公厕、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景点门票免费、免费进入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等优惠待遇。

三是依法为老年人办实事。2011年市老龄办在政府的支持下,通过新建、购买等方式新建了32个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完成了4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深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广大群众好评。

(三)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

一是强化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的通知》,编写《银川市社区居民自治探索与实践》,召开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推进会议。通过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各辖区通过召开观摩推进会、学习取经、以会代培等方式,积极培植各具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推进社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三会”制度,实行居委会成员分片包块网格化管理,提高社区自我管理水平,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社区自治物业服务、青少年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以及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等广泛开展,全市共培植居民自治典型社区30个,提高了社区居民自我服务水平。

二是在农村社区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指导县(市)区制定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2011年全市27个乡镇有10%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乡镇,有85%的村达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

一是在退役士兵安置方面。2011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档案512份,报到462人,需市本级需要安置31人。落实符合安置条件的409名退役士兵6个月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资金近6万元。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拓宽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已有102人申请自谋职业,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金900多万元,自谋职业率达到45%。认真完成两个“培训”任务即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退役士兵创业培训。443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7%,共有90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了创业培训。

二是加强双拥工作,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进一步推进。通过银川电视台、《银川晚报》等主流媒体和多种形式宣传手段,对《国防法》、《兵役法》等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增强了依法开展双拥工作的观念。举办了2期培训班培训随军家属410人(次),安置随军家属公益岗位就业78人。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增强

一是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全市登记各类社会组织1031家,其中社会团体56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9家,农村用水协会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16家。对有230多家社会组织进行了年度检查。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部分社会组织票据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与财政局和税务局沟通,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票据管理。

二是在殡葬服务管理方面。利用清明节“七月十五”“冬至”等祭扫日。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移风移俗、文明、绿色、生态、环保、健康的殡葬理念,实现殡葬行业安全管理“零故事”。进一步对乱埋乱葬情况进行治理,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到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认真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140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10.4万元,优惠安葬517人减免费用60.3万元,免费安葬861人减免费用53.7万元。

2012年,我们将切实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深化完善。一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宣传民政法律、法规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紧紧围绕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民政法制建设的步伐;二是要用加强行风建设、规范管理来保证依法行政的落实,对各项民政工作逐一认真梳理,努力做到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三是要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民政改革与发展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民政 依法行政 总结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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