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度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民政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工作质量,鼓励工作创新,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执行力、落实力和创造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现将《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3年4月22日
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度事业单位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尤峰任组长,纪委书记苏龙任副组长,刘金勇、汤智勇、张学东、张生泉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听取考核工作办公室主要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要考核事项。
局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龙兼任,成员由李琴、王洪江、刘军、赵治林、陈学兵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考核相关的各项制度;收集、审核考核资料;按照考核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成考核情况的汇总、公布等具体工作;完成考核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单位和内容
绩效考核的单位为市双拥办、老龄办、军休所、军供站、救助站、殡管所、殡仪馆、榆树沟汉民公墓、回民公墓、烈士陵园管理所、福彩中心、慈善总会。考核内容为两个方面,分为党建部分和业务部分。党建考核内容包括: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效能建设四方面。业务工作考核指标按照各单位2013年重点业务工作制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党建和业务部分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基础分各为100分,业务占总分值的60%,党建占总分值的40%。由本单位申报并经局党委认定的创新工作一项加3分。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受到厅局级表彰奖励的加3分 ;受到局党委表彰奖励的加2分。
考核采取平时明察暗访督查记录、半年观摩互评、年终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前,各单位要向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全年(半年)考核指标(包括党建指标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考核结果的应用
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是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重要依据。完不成单项重点工作的;违规违纪使用民政专项经费的;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的;没有按市局要求参加会议、上报资料和数据2次以上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局考核领导小组将依据此办法实施考核,并按照固定比例(党建占40%,业务占60%)计算出各单位年终考核结果。负责考核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附件:1、《2013年局属事业单位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2、《局属事业单位业务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