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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3-0137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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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3-04-28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3-04-28 |
名 称: | 关于对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的通知 |
三区民政局:
2013年3月26日《电视问政》节目中,反映了本应无偿提供给老年人休闲娱乐的“星光老年之家”变成了麻将馆、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市民政局立查立改,决定对三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和范围
(一)排查时间: 2013年3月29日至4月12日
(二)排查范围: 2001年-2003年建设的“星光老年之家”和2011年以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运营管理情况。
二、工作目标
通过拉网式排查,查清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管理使用情况,找出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确保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严格管理、规范服务。
三、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成立银川市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尤 峰 银川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苏 龙 银川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刘金勇 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学东 银川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武树森 银川市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全文彬 银川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武俊华 兴庆区民政局局长
潘太升 金凤区民政局局长
李 芳 西夏区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苏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局基层政权科、老龄办、综合处和三区民政局、老龄办抽调。具体负责排查情况的记录、存在问题的归集、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检查整改。
(二)人员分组。排查人员分为三个小组。
第一组由刘金勇带队,刘军、刘秀芳、兴庆区民政局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兴庆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第二组由张学东带队,全文彬、许燕平、金凤区民政局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金凤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第三组由苏龙带队,武树森、董丽敏、西夏区民政局1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西夏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
四、排查内容
(一)排查星光老年之家使用管理情况
1. 实地了解星光老年之家使用管理;
2.有无挪作他用及利用该房屋盈利等情况。
(二)排查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情况
1.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到位;
2.老年人参与管理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是否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4.活动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是否公开告示;
5.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是否坚持每天开放(双休日除外),对每天的活动情况、活动人数做好书面记录;
6.是否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紧急应对预案;
7.有无挤占社区老年人活动阵地;
8.有无在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挂临时机构牌子;
9、有无将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设施和场地挪作他用,或者租赁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10.老年人对活动中心的评价及意见建议。
五、工作安排
(一)组织排查阶段(2013年3月29日至4月3日)各小组按照工作目标要求,实地了解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坚持边排查、边要求整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归集问题阶段(2013年4月7日至8日)
归集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采取措施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
(三)监督整改阶段(2013年4月9日至12日)
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通报检查整改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排查活动是保障社区为老服务设施规范使用管理,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各相关单位要准确提供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的情况,通力合作,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排查工作中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要通过排查把好事办好,让社会认可、百姓满意。
附件:1、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情况登记表
2、星光老年之家使用管理情况登记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3月28日
银川市民政局综合处 2013年3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一:
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管理情况登记表
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存在主要问题 | 备注 |
管理服务人员是否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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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参与管理服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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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是否免费向老年人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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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是否公开告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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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是否坚持每天开放(双休日除外)。对每天的活动情况、活动人数做好书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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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和紧急应对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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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挤占社区老年人活动阵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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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在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挂临时机构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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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将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设施和场地挪作他用,或者租赁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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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对活动中心的评价及意见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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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13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下午: 时 分
检查人员:
附件二:
星光老年之家使用管理情况排查记录
名 称 |
| 地 址 |
| 所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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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
| 产 权 |
| 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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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行 情 况 | 是否挪作他用 | 是 |
| 问题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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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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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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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改变性质和功能 | 是 |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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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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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2013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下午: 时 分
检查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