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汛期即将来临, 为确保2013年全市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汛值班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防汛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安排防汛值班,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制度。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做好灾情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第一时间通过报灾系统和灾情快报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防汛值班工作的检查监督,确保通讯畅通,保证本辖区内防汛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三、各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和手机畅通,做好值班记录,确保灾害发生后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值班人员在防汛工作中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汛情报告准确,灾害核查及时,在灾害发生2个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四、县(市)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汛期值班安排表于5月23日前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联系电话:6888769
附:银川市民政局2013年汛期值班安排表
银川市民政局
2013年5月15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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