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08/2013-0145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3-11-12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12
名 称:关于对银川市2011-201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决定整改的通知

关于对银川市2011-201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决定整改的通知

 

三区民政局:

2013426日至710日,银川市审计局对我市2011-2012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就对审计决定提出问题整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低保政策和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违规享受领取低保金156.21万元问题的处理

   (一)针对审计出的三区共有78名低保对象,名下有价格较高的小型轿车和工程、运输车辆等99辆,享受领取低保金55.81万元的问题。先行取消以上所有人员的低保资格,对有异议的可组织人员逐户进行核实,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经核实对确实车辆已转让或空挂车辆信息的困难群众,告知当事人提供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或车管管理部门出据的证明,经核查后符合审批条件的再次纳入低保管理;

2、对经核实家庭购有高价轿车或两辆以上车辆的,要重点突破,下达处罚通知,年底前如数追还2013年度领取的低保金和各项补贴。

  (二)针对审计出的三区近三年来共有79人在个人名下办理了1套商品房或营业房等房产信息登记、另有35人在个人名下办理了2套以上房产信息登记76套的问题。三区必须高度重度,立即全部退出低保管理,逐户认真核查后对名下确有2套以上房产的,限期退还2013年度所领取的低保金及各项补贴。

    二、关于对工作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重复领取低保金1.8万元问题的处理

   (一)按照审计决定,由金凤区民政局负责,对10人在金凤区重复领取低保3个月以上的1.8万元,务必在1220日前追回。

   (二)三区要认真执行《关于严格执行城市低保属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银民发【2009149号)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三区领导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统一思想,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进一步完善低保管理制度,堵塞工作漏洞,推动我市低保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正视问题,加强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区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加大处罚力度,维护低保法规的严肃性。针对在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有重点的选择一些典型,加大处罚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可通过媒体进行曝光,维护低保法规的严肃性。

各县区在追缴低保资金过程中,对有抵触、拒绝退还的,可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4号令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采取在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追缴。

   (四)有效沟通,及时反馈。三区民政局在整改过程要与我局及时沟通,在改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总结,20131120日前将整改总结材料报送市民政局低保中心。

                     

                                银川市民政局

                                 20131112

 

 

 

银川市民政局                       20131112日印发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