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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3-0146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3-11-26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26
名 称:关于下拨2013年自治区民生计划城乡社区建设工程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2013年自治区民生计划城乡社区建设工程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

三区民政局: 

  为认真落实2013年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如期圆满完成城乡社区建设任务,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拨2013年自治区民生计划城乡社区建设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安排,先期拨付我市三区工程补助资金50%,共计360万元。其中: 兴庆区补助资金110万元(城市社区3个,补助资金90万元;农村社区2个,补助资金20万元);金凤区补助资金150万元(城市社区5个,补助资金150万元);西夏区补助资金100万元(城市社区3个,补助资金90万元;农村社区1个,补助资金10万元)。剩余部分,待年终项目竣工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三区民政局尽快携带拨款凭证,到银川市民政局财务室办理拨款事宜。 

  2、三区民政局收到拨款后,要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 

                               

银川市民政局 

201311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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