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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4-0078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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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4-09-11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4-09-11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银川市民政局
2014年9月11日
银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9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市党委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承上启下,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在规划的谋篇布局上要坚持谋划长远;在规划内容上要正确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在规划目标指标设定上要坚持积极有为、科学合理。要广泛开展调研,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忌闭门造车,使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银川的发展实际。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各处室、基层单位职能分工,编制完成专项规划和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基层政权、民间组织、区划地名、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双拥发展、军休服务、军供服务、殡葬服务、福彩发展等专项规划。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20日)。组建组织机构,成立规划起草小组,确定调研课题、专项规划和承担单位,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前期调研阶段(2014年9月21日—2014年12月25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搞好规划论证,全面完成前期调研,明确规划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形成基本框架。
(三)规划编制阶段(2014年12月26日—2015年5月30日)。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专项规划经领导小组审议后,于2015年3月底前报局党委研究通过。根据各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规划,并于2015年4月底前提交初稿。组织召开多层次、大范围的座谈会、咨询会、论证会,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修改并报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规划报审阶段(2015年5月31日—2015年6月25日)。将“十三五”规划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审核后印发实施。
四、编制要求
(一)认真总结“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各处室、基层单位要对照“十二五”规划内容,对本处室、本单位实施《规划》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改进规划编制工作方式方法,为编制“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加强重点问题研究。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分析“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全区、全市发展形势,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发展思路、重点任务,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的思路措施,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打好基础。
(三)加强规划目标的研究和测算。根据“十二五”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十三五”发展的主要指标,提出薄弱环节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目标和指标,要适当设置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
(四)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规划实施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要紧紧围绕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一批“十三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并做好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
(五)广开言路开门搞规划。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座谈会、协调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六)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要高度重视规划衔接工作,使各类专项规划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一致,符合全市的政策和规划布局,争取所提出的重点项目列入全区、全市相应规划。
五、组织机构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处室、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规划编制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
(一)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尤 峰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苏 龙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金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学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丁 薇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爱玲 局党委委员、军休所所长
武树森 局党委委员、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汤智勇 调研员
张生泉 调研员
陆 军 双拥办主任
全文彬 副调研员
张淑萍 办公室主任
文化雷 地名办主任
李 琴 社会组织科主管
董丽敏 基层政权科主管
李宏梅 优抚安置科主管
贺新民 救济救灾科主管
黄 飞 低保中心主任
何丽霞 军供站站长
张卫东 殡管所所长
唐继虎 救助站站长
高新平 殡仪馆馆长
马中海 回民殡仪馆馆长
张玉宝 榆树沟公墓所长
周素琴 福彩中心主任
罗永林 烈士陵园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苏龙担任,成员由张淑萍、王洪江、赵治林、付慧、陈学兵、张涛、强精芳组成,主要负责审查、收集各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各专项规划领导小组
1、社会事务专项规划一组
组长:刘金勇
成员:张卫东 高新平 马中海 张玉玉 罗永林
主要负责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社会事务专项规划二组
组长:张学东
成员:文化雷 李 琴 李宏梅 董丽敏 何丽霞 罗春燕
主要负责区划地名、基层政权、民间组织、优抚安置、军供服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社会事务专项规划三组
组长:陆 军
成员:李 琴 李宏梅 年红真 曹 爽
主要负责双拥工作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4、社会保障专项规划一组
组长:丁 薇
成员:贺新民 黄 飞 唐继虎 武利群
主要负责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5、社会保障专项规划二组
组长:吴爱玲
成员:周素琴 王秀琴 田京晖 薛 峰
主要负责军休服务、慈善事业、福彩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6、社会保障专项规划三组
组长:武树森
成员:全文彬 刘 军 刘秀芳 尹 柳 余慧琴
主要负责养老服务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