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民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8/2015-000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5-03-10 |
责任部门: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5-03-10 |
名 称: | 关于开展局机关干部“下农村、送政策、促发展”活动的通知 |
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干部“下农村、送政策、促发展”活动的通知》(银党办〔2015〕12号)安排,现就局机关开展蹲点实践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自2015年3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历时三个月。3月15日前,参加“送政策”活动的机关干部全部要参与到活动中。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走访入户,与基层群众“深交朋友”,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到农村的,要做到家庭农场、贫困户、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和离任村干部“五必访”;下社区的,要做到特殊人群和贫困家庭必访。走访入户时,每名干部都要沉下去,掌握走访对象个人和家庭情况,摸清近年来民政局制定的一系列惠民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基层的关切,记好民情日记,撰写1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交3-5名互相信任的基层朋友。
(二)开展政策宣传。根据《通知》的要求。下农村,要重点宣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医疗救助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子女助学救助办法等社会救助办法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党员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进社区,要重点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救助、医疗卫生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民主管理等政策。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联系点讲政策,与基层党员群众上下联动同学习、同提高,每人须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前期的学习收获,至少为基层讲一次党课。
(三)促进农民增收。结合银川市开展的“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各级干部要结合联系点的资源禀赋、生产特点,帮助制定增收致富各项措施,落实好种养计划;帮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协调贷款,解决生产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帮助贫困户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及各项优抚政策;帮助群众做好春耕备耕,协调做好农资调运储备工作。
(四)帮助基层开展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生产生活中,深化机关干部“三同”锻炼。下农村的,要投入春耕备耕生产,参与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四议两公开”工作。帮助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进社区的,要主动担任社区网格员助理,参与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宣传及使用管理工作,帮助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公益性社会组织明确功能定位和关系,明确居民委员会自治内容,了解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的内容,与社区工作者“同学习、同入户、同服务”。
(五)带回基层意见建议。采取“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的办法,征求基层单位和群众对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意见建议;征求基层和群众对社会救助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基层群众提出的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够解决的,要力所能及地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基层作出说明;能够解决,但一时无法解决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要向局党委反馈;不属于民政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对需要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梳理汇总后,按照“下基层”活动解决问题机制报送市、县(市)区组织部调处。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小组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各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提前与蹲点单位联系,明确蹲点时间、人员及工作任务。
2、严格工作标准。参加活动的局机关干部到联系点开展工作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做到贫困户、信访户、“三留守”户、孤寡户和离任村干部“五必访”。每名干部与联系点3—5户普通农户、贫困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结对联系服务。
3、严守工作纪律。在下基层活动中,各小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委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下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轻车简从,不得搞层层陪同。
4、推动工作落实。要以市委“建设之春”活动为载体,把“送政策”活动与落实农业生产计划、农民增收致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力促全年农村工作目标任务落实。5月底活动结束后,各小组做好活动的总结报局党委。
附件:《银川市民政局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联系点安排表》
中共银川市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