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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7-0192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7-03-02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3-02
名 称:关于印发《民政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民政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民政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日

银川市民政局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

  为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系统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区、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现就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在局党委和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等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在预防和治本上下更大功夫,有效防范、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找、着力解决工作中、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联动联控、群防群治,全力防范较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而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着重围绕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全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 不断完善齐抓共管机制。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把安全生产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始终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

  3.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加大对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等工作的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实施局属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制度。

  4.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的和发生各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从责任人追查起,直至对负有责任的各个环节、各种原因、各个岗位都要进行责任追查,严肃追究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凡出现安全事故的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第一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

  (二)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强化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内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安全建设和现场安全管理,促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到位”。

  2.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对当前的安全形势进行分析,传达和贯彻上级的指示、文件和重要讲话,制定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3.大力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建立完善“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教育培训机制,不失时机地广泛深入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种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政策法规,尤其是专兼职安全员和工作人员,着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各专项应急预案,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关键岗位不具备基本素质能力的人员坚决调离岗位,对紧急情况下未及时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纵深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专项安全生产整治水平

  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完善单位自查、上报、治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时报送数据,强化动态监管。各单位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检查责任制,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对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用气用电、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建立《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检查档案》。检查档案内容包括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重点部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的措施等。

  3.组织开展殡葬安全生产大检查。殡葬系统重点组织开展清明祭祀安全检查。要早部署、早动员,制定《清明节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协调市交通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在祭扫高峰期到来前,对陵园、公墓路线及设施情况,制定防御措施;着力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4.殡仪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监管。狠抓油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设施设备的储存安全,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军休所、军供站、救助站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要严格食堂卫生管理,经常性开展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教育,严把食品采购、清洗、炊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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