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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19-0011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19-06-28
责任部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06-28
名 称: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经市民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1020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打骂、体罚、训斥等虐待老年人的恶劣行为;

(二)重点整治以健康培训、健康知识讲座、免费体检等形式向在院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行为;

(三)重点整治以收取会员费、预交养老服务费、年费打折等名义进行变相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重点整治以养老服务机构的名义,面向社会公开募捐的行为;

(五)重点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乱收费、价格不公开、承诺的服务内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六)重点整治养老服务人员态度生硬、服务水平不高、未经培训上岗、养老护理知识缺乏等问题;

(七)重点整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环境差、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超出业务范围经营、改变养老服务场所用途、在养老服务场所开展与养老无关的活动等问题;

(八)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全、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主要负责人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等问题及威胁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影响养老事业发展、有意破坏养老服务设施等线索。

四、工作步骤

(一)6月25日至7月25日进行摸底排查。各养老机构针对整治内容对本单位存在的行业乱象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查找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并上报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办公室报告。

(二)7月25日至8月20日制定整改措施。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对摸排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建立整改台账。

(三)8月20日至9月30日进行认真整改。各养老服务机构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各县(市)区民政局对问题严重的机构要下达专项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涉及违法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交。要通过培训、建立完善管理制定、考核考评、人员调整等手段,认真解决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行业乱象,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四)9月30日至10月20日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整体管理服务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主动作为,把治理养老服务行业乱象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举措,精心组织部署,强化落实和日常监督,确保养老服务质量建设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内部监管,防止在养老服务行业发生乱象。

(三)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行业发展。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对行业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排查,指导养老机构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查处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乱象,该责令整改的要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要严肃处罚,决不姑息。

(四)合法经营,提升服务水平。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强化法治意识,要坚决制止在全国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特殊时期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法,要牢记养老服务机构公益性、福利性的属性,以依法依规正当运营的思想意识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严禁非法集资、传销、推销保健品等违规违法行为,要把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作为养老机构运营的主要手段,着力推进我市养老服务质量建设。

银川市民政局  

2019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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