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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8/2021-000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1-07-16
责任部门:银川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7-16
名 称:关于银川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银川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2021年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扩大会议)及《关于做好我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处非办发【2021】5号)要求,现要求结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为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障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入住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按照银川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要求,在各养老服务机构内组织开展摸排、宣传、培训等工作,构建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的“天罗地网”。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并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二、掌握动态,加强预警监测

养老服务机构要把好非法集资风险源头的关口,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预警;发现苗头及时上报辖区民政部门,切实防止拖大拖炸,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排查内容为机构注册和备案、财务收支明细、办公场所、工作人员身份以及机构的设立和使用的账户等是否合法,有无以养老服务、理财、投资、入股、预收费用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收取会费等行为着重盯防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全覆盖、常态化排查处置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警惕,针对新出现的各类变异的非法集资行为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到“魔高一尺,道更高一丈”。积极开展防范与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机构内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教育标语、悬挂警惕非法集资宣传标语、海报,组织老年人学习有关预防非法集资的基本常识,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不受利益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防范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引导工作人员认清危害,莫贪小利,自我约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等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养老服务为名,组织发展会员预收老年人会费等变相非法集资行为。各县(市)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的监督要强化持续建立长效机制,使防范和处置非法机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提升我市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养老事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各县(市)区民政局认真梳理打非工作的风险形势,在11月5日前上报当年打非工作的总结(突出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报送银川市民政局邮箱(JZK8769@163.COM).

附件:2021年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统计表(此表由各县区汇总后10月9日前报送市局邮箱)

银川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刘金梅,688876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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